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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纪委监委通报2起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19-11-01   来源:常州市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常州市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责定位,勇于担当作为,奋力攻坚克难,严肃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为进一步严明法纪、强化震慑,现将查处的2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常州市公安局武进分局交警大队湟里中队原警长许佳充当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案件。许佳在担任常州市公安局武进分局案审大队民警期间,多次接受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的请托,利用职务形成的便利条件,违反规定干预、插手案件、说情打招呼,为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提供帮助。同时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许佳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相关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溧阳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原副大队长胡梦昊充当涉黑组织“保护伞”案件。胡梦昊在担任溧阳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副所长期间,徇私枉法、纵容涉黑组织活动。胡梦昊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相关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上述典型案例表明,少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利用公权力提供庇护,是黑恶势力坐大成势的重要原因,必须坚决依纪依法严肃惩处。全市各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增强纪律意识、严守法律底线。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继续把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作为主攻方向,推动扫黑除恶、打击整治黄赌毒违法犯罪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深入结合,为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