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巡察监督 >> 巡察园地 >> 内容
常州市天宁区:抓好“三个环节” 落实巡察整改任务
发布日期:2019-01-29   来源:天宁区纪委区监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今年以来,常州市天宁区委立足“三个环节”,推动问题“盘点清仓”,严把巡察整改质量,做到真整改、严整改,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未巡先改。制发《十届区委第四轮巡察4个机关部门发现的共性问题》,公布今年第一轮巡察四个机关部门发现的9个方面24个共性问题,要求全区41个单位主动对照,自觉整改,形成共性问题自查及整改报告。在全区范围形成“自查自纠、未巡先改”良好局面,对未巡单位形成有力震慑。

立行立改。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且整改难度不大,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制发《立行立改通知书》,督促被巡察单位迅速制定整改方案,立即整改落实。针对今年巡察发现的党建基础信息不完善、档案资料管理不规范、财务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共向5个单位提出立行立改意见27条,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建立并完善包括《常州市天宁区委巡察移交事项督办工作机制(试行)》在内的相关制度20余项,起到了较好的效果。

全面整改。对本届区委11个被巡察单位开展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巡察办依据整改台账,组织召开“巡察整改销账审核会”,由巡察办主任、巡察组组长、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和组织部副部长组成检查审核小组,听取被巡察党组织汇报巡察整改举措和过程,查看相关台账资料,对2家没有通过销账审核的单位,由巡察办约谈其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求立即整改。(李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