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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派驻纪检监察组:积极应对群众关注的疫苗问题 对我市疫苗使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监督
发布日期:2019-02-02   来源:常州市纪委市监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近日,关于淮安市金湖县黎城卫生院过期疫苗接种事件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为保障我市疫苗与预防接种安全,进一步规范疫苗管理工作,市卫健委党委、常州市纪委监委第十六派驻纪检监察组迅速贯彻落实省纪委和省卫健委指示精神,立即采取措施,积极应对和处理群众关注的疫苗热点问题。

一是责成“四个彻查”。督促市疾控中心、市卫生监督所依法履行监管责任,成立五个督查组,到各辖市区疾控中心、接种门诊开展全面排查,迅速彻查过期疫苗、细致彻查接种环节、严格彻查预防接种门诊和深入彻查责任落实,做到“1个冷库不漏,1个角落不漏,查清每1支疫苗”。目前,我市没有发现接种过期疫苗情况。

二是强化“舆论引导”。按照省统一口径,对我市居民要求查询接种信息的,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工作。专门研究制定舆情跟踪、防范和应对措施,24小时不间断对重点网站、重点论坛进行跟踪,牢牢把握网络舆情动向,及时对一起网上跟帖进行了正面回应,对一起家长投诉予以妥善处置。

三是督促“制度完善”。通过逐一排查疫苗接收、购进、供应、使用、报告及过期疫苗处置等各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进一步健全疫苗有效期检查制度,强化每月盘库、重点环节实行“人盯人”、实行“月报告、零报告”等,将“三查七对”制度张贴在接种操作台旁醒目位置,接种人员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强化口头告知,接受服务对象监督。

四是敢于“特事特办”。按照省纪委、省卫健委安装省预防接种综合服务管理系统建设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级市必须于2019年2月5日前购置安装分布式数据中心服务器(4台、约合40多万元),实现对全市疫苗的全程追溯、疫苗流通、疫苗接种服务质量控制的功能。因情况特殊,来不及走招投标程序,市卫健委党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特事特办,在充分比对三套方案利弊的情况下,同意先租后招标购买,并共同形成会议纪要,做到抢抓时间和严格规范“两不误”。(周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