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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市监委第十二派驻纪检监察组:四“强化”四“增强”,护航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再出发”
发布日期:2019-02-15   来源:常州市纪委市监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今年以来,常州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受邀参加会议,以四个“强化”、四个“增强”,护航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再出发。

一是强化政治站位,增强做好教育工作的使命感。民心是最大的政治。督促教育主责部门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大力推动教育改革,不断增强群众在教育改革发展中的获得感。扎实做好各项教育工作,推进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就是教育系统、广大教育工作者提高政治站位的重要体现。

二是强化担当履职,增强完成专项治理工作的责任感。管行业就要管党。坚持问题导向,继续深化开展教育领域校外培训机构集中整治、中小学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以一个一个问题要解决、管理规范为目标,推动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落到实处,更要在建立健全和不断完善治理工作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勇于担当、履职尽责。

三是强化沟通对接,增强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感。“监督的再监督”!清晰定位,按照《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方案》精神,该组充分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充分认识派驻监督和主体责任是相互促进,同心向力,准确把握主责与专责、主抓与督促的关系,落实各自责任,共同推动教育事业向好向上,推进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持续、不断深入。

四是强化执纪问责,增强正风肃纪的紧迫感。“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人”。高度重视上级纪委监委对教育工作的关注、对教育民生领域的关切。严格执纪,严肃问责,严格分类处置各种问题线索,综合运用“四种形态”,积极探索并大力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置。按照管党治党务必从严要求,对工作浮于表面、敷衍塞责、消极应付,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形的严肃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