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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举措督促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发布日期:2019-04-10   来源:常州市纪委市监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3月22日,常州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应急管理局纪检监察组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及时督促市应急管理局党组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汲取响水“321”爆炸事故深刻教训,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拉网式大排查。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立即下发《监督工作<通知单>》,督促市应急管理局党组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对全市范围内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等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切实做到把摸排核查挺在风险隐患前面。

二是督促及时整改。对于专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等问题,督促应急管理局党组及时进行实地复查。复查过程中,如发现未按期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对相应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罚,直至彻底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坚决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是严肃纪律规矩。严明政治规矩和工作纪律,督促市应急管理局党组高度重视危化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提升风险管控能力,持续抓好安全生产检查有关工作。对履行安全生产检查职责不认真、不到位,尤其是在此过程中顶风违规违纪等行为,坚持从重处理、“一案双查”,倒逼具体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