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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主动发现问题线索是自办案件的生命线
发布日期:2019-04-12   来源:常州市纪委市监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监督执纪问责是派驻监督的主业主责,监督是第一职责,执纪是核心,问责是关键。如何执纪办案?主动发现问题线索是派驻纪检监察组成案、自办案件的前提与关键。今年以来,常州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已经立案两件。他的做法是:

一是在思想认识上,变注重“日常监督”为三位一体“全面履责”。日常监督是基础,全面履责是尽职。该组把执纪作为履职尽责的“纲”举起来,把发现问题作为组内能力建设的重要方面,把问题线索处置作为加强执纪审查的重要突破口,精准用力发力,更好地彰显派驻监督的权威性和威慑力。

二是在发现途径上,变被动“等米下锅”为主动“找米下锅”。

目前,上级部门交办、转办及自收,仍然是派驻纪检组问题线索来源的主渠道。主动出击,是工作要求,也是方法论:主动察访,通过查、问、走、核、督等发现问题线索;主动摸排,通过在日常监督、信访举报、个别谈话、查阅台账、专项治理、案件办理等工作中发现问题线索;多措并举,多渠道拓展。

三是在工作策略上,将“靠前贴近”与“从细从实”紧密结合。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靠前一步”,主动“贴”上前去,走近、走进干部中。以高度的敏锐性时时留心、处处注意,从异常处发现问题,从变化中发现变量,见微知著,该组注意从只言片语和细枝末节中发现和捕捉有价值的问题线索。派驻纪检组是组织设立的监督“探头”,监督、震慑作用要发挥,“探头”常擦拭,功能自然发挥到最大化,对驻在部门哪些人、哪些领域、哪些时段容易发生哪些问题保持敏感,看得见、听得清,做到心中有实数。(周康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