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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级机关纪工委:立足“三个为主” 落实“监督的再监督”
发布日期:2019-05-08   来源:常州市纪委市监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为落实市纪委监委工作要求,结合派驻机构改革,常州市级机关纪工委立足“三个为主”,突出主责主业,落实“监督的再监督”,紧紧围绕“四二二一” 监督要点(四个落实、二个推进、二个健全、一个助推),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

四个落实:落实日常工作监督检查。根据《派驻纪检监察组(纪工委)监督工作清单(共性)》要求,对党工委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落实专项工作监督检查。根据市委、市纪委监委专项工作及巡视巡察问题整改要求和重要节点、信访举报、领导批示,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个人出国(境)、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或经商办企业、配偶子女从业和婚丧嫁娶、本人(配偶、共同生活子女)房产和投资等重大事项向纪工委事前通报,事后报告。落实廉政谈话和约谈制度。对党工委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或虽违纪但根据有关规定免予党政纪处分的问题,应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二个推进:全力推进“两个责任”落实。市级机关党工委和纪工委研究部署2019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清单。推动落实党工委主体责任、工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并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领导班子、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处室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做好履责记实工作。纪工委明确职责定位,制定监督工作要点,履行好“监督的再监督”。共同推进政治生态建设。督促党工委加强“政治生态优化工程”建设,推动党工委履行好优化政治生态主体责任。定期或不定期督查党工委履责记实情况,及时反馈督查情况。按照政治生态评价体系,配合市纪委监委机关职能处室对政治生态建设开展督查考核。二个健全:健全工作通报制度。根据市委、市纪委监委工作部署,党工委和纪工委分别制定、相互通报2019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工作要点。党工委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述职述廉等重要会议以及研究“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时,纪工委派员参加,会后相关材料抄送纪工委。健全监督建议制度。根据廉情分析会通报情况、每季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情况、重要情况通报情况、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情况、信访举报情况、全面从严治党专项检查情况、巡视巡察问题整改情况,纪工委经过综合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提出全面从严治党建议。一个助推:助推党工委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责主业。督促党工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贯彻“两个维护”,按照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任务清单,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作风建设为重点,以压实责任为抓手,狠抓管党治党各项工作落实,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