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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纪委监委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推动常州国资委系统企业 落实“一学习两整治”主体责任
发布日期:2019-05-17   来源:常州市纪委市监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近日,常州市纪委监委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联合常州市财政局(国资委)党委,对常州市国光集团和常柴集团落实“一学习两整治”情况进行了专项调研督导。

机构改革后,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认真贯彻市委和市纪委监委关于开展“一学习两整治”工作决策部署,切实贯彻管企业就要管党建、管党风廉政建设原则,切实履行监督第一职责。调研督导组分别听取了两家国资企业概况、经营现状、企业党建工作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以及近期开展的“一学习两整治”工作情况。市纪委监委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市财政局党委委员杨晓春同志肯定了两家国有企业为常州高质量发展做出的贡献,并就国有企业如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市委“一学习两整治”决策部署,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提出了监督意见: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党管企业意识。国有企业党委要加强理论武装,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用理论武装头脑,指导企业发展。要坚持抓党建引领,以党建工作实际成效引领企业发展。二是要强化纪律意识,切实做到不越红线底线。党纪条规、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部署的“一学习两整治”工作,对国有企业要求是一样的。作为国有企业党委,要始终做到“三不”,即纪律标准不能降,自我要求不能松,红线底线不能碰。三是要强化规矩意识,切实扎紧扎牢制度笼子。企业党委要强化廉政防控工作。在公务接待、商务接待、公车使用、因公出国、物资采购、市场营销等方面,都要制订出台规范办法和制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坚持党委集体决策,严格把关,堵塞漏洞。四是要强化务实意识,切实提升党风廉政建设质效。国有企业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在工作机制上,要做到布置、分析、总结全过程;在节日节点上,要做到教育提醒、监督检查、责任传导全到位;在党员教育管理上,要做到结合、融入、渗透全员额,切实提升工作质效。(杨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