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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 多措并举 为长江经济带整治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发布日期:2019-08-28   来源:常州市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今年以来,常州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牢固树立“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常州先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和省、市关于长江经济带发展的统一部署,为推进落实长江大保护各项工作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

一是积极落实长江大保护纪律保障责任。市纪委监委将“长江经济带整治纪律保障”列为年度重点工作之后,该组就监督驻在部门落实长江大保护工作主体责任,发挥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嵌入式”监督作用,每月通过座谈、短信提醒、进度报告等方式,掌握监督驻在部门工作推进情况,指出苗头隐患,帮助解决工作困难,有力推动长江大保护各项工作依责有序推进。

二是切实履行问题整改督办督查职责。充分发挥巡视巡察政治体检作用,认真做好省委巡视、市委巡察反馈意见中涉及长江大保护问题的整改督查。会同市委督查室、市长江办(市发改委)开展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督查,实地察看武进区、新北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督促驻在部门及相关责任单位落实主体责任。

三是不断完善统分结合协同推进机制。市发改委(市长江办)按照“市级抓统筹、部门管行业、地方抓落实”的原则,初步构建“1+5”专项工作小组,强化对重点专项工作的牵头协调和督促推进。市生态环境局每季度汇总整改进展情况,并上报省相关职能部门;市工信、农业农村、交通运输、水利、住建等部门以及常州海事局都按照分工方案自觉履行牵头责任。新北区成立长江大保护指挥部实行集中办公和实体化运作,武进区对承担的整治任务认真落实属地责任。

四是积极推进问题整改落地见效。国家和省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以及省级台账问题中涉及常州的6项整治任务已全面实施,并取得阶段性成效。通过纪检监察机关的专责监督和相关职能部门的专业优势联合发挥起来,提高监督执纪效果。目前岸线违规利用项目清理整治、录安洲长江码头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和沿太湖3公里缓冲区水产养殖整治工作已基本完成,沿江1公里范围内低质低效化工企业整治、沿江自然岸线生态修复、水环境质量稳定达标等均在持续深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