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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督促驻在单位开展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发布日期:2019-09-30   来源:常州市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8月以来,常州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全程跟踪,督促驻在单位提早部署,狠抓落实,对常州市殡仪馆等2家市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常州市革命烈士陵园等6家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事业单位开展了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摸清底数明确任务。要求驻在单位全面梳理下属单位近三年经济责任目标和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明确纳入本次经济责任审计的单位,合理划分离任与继任领导的责任界限,盘点被审计单位基本建设、对外投资、国有资产和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基本情况,做到摸清底数、心中有数。积极参加驻在单位审计相关工作筹备会和协调会,进一步明晰被审计单位与审计机构责任义务、审计目标任务、审计阶段和步骤等事项。

及时谋划提前部署。根据《江苏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江苏省部门和单位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常州市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等相关规定要求,督促驻在单位高度重视,在目标、时间、重点上及早谋划,明确责任部门,制定专项审计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不图形式、不走过场,积极部署、扎实推动。


突出重点全面审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组建审计工作组,由驻在单位负责财务的相关处室人员、局机关纪委相关人员和聘请的第三方机构人员共同组成,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民政局纪检组全程跟踪。重点审计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内部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情况、内管干部个人遵守有关廉洁从政规定情况,做到细梳理,防遗漏,重精准。

依纪依规严肃处理。要求驻在单位及时汇报审计工作情况,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由主管单位对被审计单位开展行政指导,下达《审计整改建议书》,督促其按期完成问题整改。通过经济责任审计,对被审计单位所存在的问题和各项制度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体检”,真实掌握被审计单位履行职责、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情况,加强结果运用,进一步规范单位预算、财务收支、资产管理、资金管理、财经纪律和廉政纪律等执行情况。(段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