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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交办不是“挡箭牌”
发布日期:2019-05-17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领导交办,不是我犯错的‘挡箭牌’和‘护身符’,更不是我推卸责任的理由。你们放心,以后在工作上我绝不会再犯这样的错误。”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永红街道建管所所长段新春在处分决定宣布之后诚恳认错。

去年7月,钟楼区委第二巡察组在巡察中发现,永红街道2015年6月的部分零星工程,虽然招标和投标的手续都是完备的,不同标段也是不同的建筑公司中标的,但是工程款最终都是结算给一个叫陈建云的人,总金额100余万元。

鉴于这一情况与企业串标的行为特征高度相符,巡察组将此问题线索移交给钟楼区监委,区监委立即指定第一派出监察员办公室对该问题线索进行初核调查。

调查组在翻阅了大量的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等,又经过和永红街道其他正常的招投标项目充分对比和排查之后,发现陈建云做的工程中,街道结算和付款都是按照正常的市场价进行的,没有造成额外的损失,但陈建云是如何规避街道监管获得工程并顺利拿到工程款的?经过梳理,最终调查组把目光锁定在永红街道负责零星工程招投标工作的建管所所长段新春身上。

无论在监管还是结算上,段新春都是一个绕不过去的坎,说不定这里面还涉及到权钱交易的问题。在监察员办公室专题会议后,调查人员决定采取“短线突击”的方式,直接接触段新春。

在对段新春的谈话中,其承认所有的招投标手续都是他伪造的。但是段新春随即说起自己的“苦衷”:2015年他知道这个工程的时候,工程已经在施工了,于是他责令施工单位停工。但是时任永红街道党工委书记的杨建文却找到他,说这个工程是他之前已经同意的,并暗示陈建云是他朋友,工程还要让陈建云继续做下去。同时强制让段新春补办一套不向社会公开的邀请招标手续。段新春说自己“被逼无奈”,只好同意,并一再强调他只是执行领导的要求。

“这会不会是他想出的推卸责任的托词?”听完段新春的陈述,调查人员脑海中出现了这样的疑问。因为在2018年初,杨建文已经因为涉嫌职务犯罪被常州市纪委监委留置了,这会不会是段新春设计的一次“金蝉脱壳”?

随后调查组把重点放在工程中其他经办人和街道的相关领导身上,最终证实,情况确实如段新春所言。

1月31日,钟楼区监委研究决定给予段新春政务警告处分。“段新春身为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在负责街道零星工程招投标工作期间,不正确履行职责,为相关人员补办招投标手续,其行为构成滥用职权职务违法行为。”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说。(尹明浩 皇甫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