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砥砺不变 从“新”出发
发布日期:2019-09-30   来源:天宁区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2019年夏,在转隶至常州市天宁区纪委监委一周年之际,我迎来了一个全新的身份——案件主办人。带着这个全新的头衔,我投入到今年新一轮案件审查调查工作中。

新在身份,重在责任。主办人制度是我室起草试行的一个制度,我有幸成为该制度试行过程中的首个主办人,这个全新的身份赋予了全新的责任。以往我参与办案,更多是在领导的统一指挥调度下开展工作,主动思考的时刻不多,主动作为的空间不大。如今我成为了案件主办人,顿感肩上责任重大,沉下心来,开始主动谋划案件的全局推进,有针对性地制订审讯和外调方案,归纳总结各类证据材料,做好对象心理疏导和法法衔接工作。

新在模式,重在人性。监察机关的办案模式是全新的,主办人制度是监察机关办案模式的核心制度,是以主办人为圆心,以办案团队为半径的协同办案模式,突出了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办案如同一场战斗,是人与人的交锋,是战斗就有付出,办案人员也有家人,在确保出色完成工作的前提下,主办人需要尽可能考虑、照顾团队成员的生活。另外,案件被调查对象也是人,在配合纪检监察机关调查清楚犯罪事实的基础上,也需要注入人性关怀和组织温暖。这次案件的办理跨越了七夕情人节、被调查对象妻子生日、结婚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被调查对象在办案组成员的帮助下,向其妻子送达了节日的祝福。只有内心的温暖和人性的关怀,才是解开被调查对象心结的钥匙,才是直达被调查对象内心深处的路径。

主办人制度尚在试行中,我这次“地铁试乘”之旅也将到站下车,但是这并不是终点,而是下一次旅途的起点。主办人制度也将从试点主办人的发声中补充完善,更好地服务于今后的办案工作。(吴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