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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把握“四要素” 写好巡察报告
发布日期:2020-03-18   来源:天宁区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巡察报告是巡察成果的重要体现,凝聚着巡察组全组成员的智慧结晶,代表着巡察组整体的能力水平,既是发现问题的载体,也是问题整改的依据。巡察组在报告撰写时,牢牢把握“四要素”,确保巡察报告有质量、有水平、有权威。

高度恰当。巡察报告不是业务检查报告,所有的大标题、小标题不能就事论事、平铺直叙,需要就问题进一步分析提炼,形成观点,给出结论。同时,报告表述注意分寸,巡察组不仅要对派出党委负责,同时也要对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负责,不能为了讲究政治高度而生搬硬套,强拉高度。

逻辑清晰。报告所列出的问题,必须有清晰的因果关系和严密的逻辑关系,必须有理有据,有数据和事例支撑,时间、地点、事件必须具体明确,不能有丝毫含糊。例如,大标题、小标题、事例前后要对应,不能牛头马嘴。同时,注意全文中问题分类、段落分布是否合理。特别是段落中,根据问题的轻重缓急,有选择地进行排兵布阵,严重的靠前、轻微的置后。

语言写实。语言风格要朴实无华,必须原汁原味,实事求是,既不夸大,也不缩小,更不能隐瞒事实真相。同时,语言需要简练清晰,讲短话,说短事,不要长篇大论,兜兜转转。注重日常积累,善于学习借鉴其他地区巡察报告,着重消灭“高频词”“高危词”“生僻词”。

个性突出。抓住每个单位自己独特的职责定位,每一个单位除了一些共性问题外,都存在个性化十分明显的特质问题。在巡察报告撰写中,要结合被巡察单位的职能职责、行业特点,在这些个性特质问题上多花笔墨,才不至于出现“千人一面”的弊端。(季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