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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委第一巡察组:“3+2+2”深化巡察监督
发布日期:2020-10-29   来源:常州市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根据十二届常州市委第十二轮巡察部署,市委第一巡察组于8月18日进驻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政治巡察,期间省高院司法巡查、政法委政治督察、市委组织部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同时开展。如何科学统筹各方监督力量,高标准完成上级部署要求,又能为被巡察单位“减负”?市委第一巡察组探索“3+2+2”工作法(即:“三合、两同、两共”),有效提升巡察质效获领导充分肯定。

“三合”:深度融合、统分结合、互动联合

深度融合。将政法委政治督察组组员临时编入巡察组,共同负责巡察任务“三个聚焦”的具体分解,责任分工到人,台账查阅、个别谈话、摸排问题和文字梳理等工作同步进行。

统分结合。与省高院司法巡查组每周召开联席会,通报相关情况,研判分析问题,体现“统”;四支队伍按照各自职责,独立开展自身工作,体现“分”;市委巡察组全方位配合省高院司法巡查、政法委政治督察、组织部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对全市“1+7”法院进行了全覆盖走访调研。

互动联合。加强与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中院纪检监察组的沟通联系,更好地推动信访化解、立行立改等问题的解决。

“两同”:同步推进、同向发力

“四支队伍”统一按照市委巡察工作安排和市委第一巡察组工作流程图,紧扣“三个聚焦”内容、司法巡查重点、政治督察目标,统一时间进度,有序展开,紧扣目标要求,精准发力。

“两共”:资源共享、成果共用

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形式,“四支队伍”及时交流台账查阅、财务检查、个别谈话、阶段性结果等情况,分析研判问题,商量工作方案。联席会成员之间边巡边沟通,力求四支力量的监督效能最大化。(谢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