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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留置第一案
发布日期:2020-08-20    浏览数:  
 

2018年11月5日,经上级批准,常州市纪委监委对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原党工委书记顾某某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此案是打开常州“打伞破网”工作局面的第一个抓手,也是常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留置第一案。当时于书记已经是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白天他要处理委机关各类事务,晚上和周末就开车到想园,亲自督战。他非常关注顾某某的身体状况,嘱咐我们:“顾某某已经70多岁了,对办案安全带来不小挑战,一定要做好安全预案,尽量满足其身体方面的要求。”顾某某有腰疾不能睡软床,于书记获悉后就立刻安排给他换上了专用的棕垫。他还根据自己的办案经验和阅历,指导外查人员取证的方向,最后我们从调取出的可疑资金转账交易凭证中,发现了关键线索和证据。不仅查实了线索反映的主要问题,还在调查过程中发现了初核尚未发现的新线索。最终,顾某某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口述:常州市纪委监委第一审查调查室副主任  陈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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