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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小微权力清单”助力精准监督
发布日期:2020-12-25   来源:天宁区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你们丽华市场员工的工资为什么是通过陈某个人账户支付的?”常州市天宁区监委第二派出监察员办公室在对茶山街道集体农贸市场经费管理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时发现疑似违规操作,及时该问题线索移交街道纪委,联合街道纪委对丽华市场相关管理人员进行核实。

“按照‘小微权力清单’相关规定,街道集体农贸市场经费应该通过专用账户进行人员工资发放,而你用自己私人账户进行操作,你知道这是违规行为吗?”第二派出监察员办公室专职监察员小孙问道。

“因为以前农贸市场专用账户长期不使用,目前已经处于休眠状态,我也多次到银行去沟通,希望能够重启账户,但是需要办理很多手续,跑了几次没弄成,我就偷懒用自己的名义开了一个新账户‘专款专用’。”丽华农贸市场负责人陈某委屈地说道。

陈某坦白:“我开了新卡用于市场的日常支出,我想自己又没有贪污卡里的钱,就不存在违规,没想到还是违反了《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说明我自己还是缺乏主动学习的意识,对有关规定掌握不够深透。我会立即停止使用私人账户,尽早重启专用账户”。

经过调查核实,丽华集体农贸市场之前长期承包给他人,2018年5月,街道将管理权委托村里进行管理,由陈某负责此项工作,陈某确实曾多次到银行沟通重启专用账户,但因耗时太长、程序复杂就用自己的名字办理了一张新卡,并为了工作方便,将自己的微信和支付宝绑定该新卡用来收款,农贸市场员工工资发放、报销等费用都从该账户支付。2020年6月,第二派出监察员办公室督促茶山街道纪委对陈某给予党纪警告处分。

通过整改,该市场及时开通了专项账户,菜场的租金都转入市场新办理的财智卡内,所有支出通过该卡进行支付,村委也聘请了事务所专职会计,每月对账本进行检查,确保专款专用、专人负责。

天宁区监委综合派出监察员办公室积极创新工作方法,与街道纪委形成合力,通过“小微权力清单”开展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面对专项督查发现的问题线索,监察员办公室联合相关职能室进行多方会谈、预审分析,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并及时形成问题清单向街道纪委反馈,以“求实效”的治本作用务求全面整改,确保不悬空、全见底。(卞涵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