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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五带头五加强”重点举措 持续推进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发布日期:2020-05-28   来源:常州市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近年来,常州市纪委监委对标政治过硬、本领高强总要求,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政治标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按照专项行动省定方案和带头建设模范机关工作部署,实施专项行动“五带头五加强”重点举措,纪检监察机关政治属性明显增强,纪检监察自身建设明显提升。

一、带头做到“两个维护”,党的政治建设得到加强

一是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纪委书记专题会、纪委常委会监委委务会及时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关于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一项一项研究,抓贯彻落实。市纪委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6次,每人重点发言至少2次,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刻,班子成员带头到支部、党校、基层单位开展十九大精神走基层宣讲。二是强化支部政治功能。提出“践初心、担使命,强监督、铸纪魂”具体要求,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8周年“两重温、两回顾、两走进”活动、“我与祖国共奋进”党史国史线上挑战赛,组织开展“不忘初心,重温入党志愿书,集体过‘政治生日’”活动,参加“党员义工365”志愿者活动,建设机关党建文化。三是开展带头建设模范机关活动。专门召开“素能提升工程”暨“带头建设让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推进会,制定《带头建设模范机关工作方案》,把带头建设模范机关作为专项行动的重点内容和重要抓手,以“争当‘三个表率’,带头建设模范机关”为主题,全面加强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

二、带头适应改革新任务,制度机制建设逐步加强

一是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出台《派驻机构改革实施意见》,赋予派驻机构监察权,强化派驻机构履行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完善派驻机构联席会议制度,实施驻在部门履行主体和派驻机构履行监督责任全程记实。针对常州市经开区市委派出、辖区托管的全省唯一特殊情况,明确经开区党工委履行主体责任,纪工委履行监督责任,纪工委监察工委负责纪检监察业务工作,留置案件由市监委指定管辖。二是改革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机制。出台《市属国有企业、金融企业、院校等事业单位纪检监察机构设置有关事项的意见》,根据市属国有企业规模大小等情况,任命纪委书记为监察专员,设监察员办公室,与纪委合署办公,或通过派驻纪检监察组实施监察全覆盖。市属金融企业纪委改设为派驻纪检监察组。赋予市属本科院校职务违法监察权,市属专科院校保留纪委书记,由派驻纪检监察组实施监察全覆盖。目前,已对6家企业、3家事业单位、1家金融企业、2 家院校实施了机构改革。三是推行“一套规程、五项机制”评估。把全面贯彻执行“一套规程、五项机制”作为今年专项行动的重点举措,全面梳理2016年以来市纪委内控制度,梳理、甄别、筛选内控制度294项,汇编“一套规程、五项机制”手册,制定《“一套规程、五项机制”内部监督制度评估办法》,针对存在的难点、弱点、模糊点,对127项内部监督制度规定进行评估,评估制度执行情况、运行情况、存在问题。要求各辖市区参照开展评估工作,市属企事业单位、院校探索开展评估工作。四是推动“嵌入式”监督。建立市纪委监委相关职能室与各派驻机构监督联动机制,创新“五单五化”监督方式,通过任务单、交办单、通知单、反馈单、建议单,实现监督内容项目化、监督主体清晰化、监督事项精准化、监督质量科学化、监督成果长效化。围绕17项专项治理工作,推动开展“嵌入式”监督。今年以来,通过实施“五单五化”,推动问题整改到位150个,立案43件。“五单五化”监督方式受到省纪委的肯定,被《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央纪委网站等媒体宣传报道。

三、带头提升能力水平,专业履职能力不断加强

一是实施“素能提升工程”。落实“能力建设提升年”工作部署,提出有效构建“素能提升工程”,打造“龙城清韵讲坛”“龙城清韵漫谈”两大平台,开办“讲坛”“漫谈”12场次,参加“讲坛”“漫谈”2000余人次。搭建“清风领航计划”“清风同行计划”两大载体,开展各类培训、学习交流等活动,邀请业务专家、学者授课,组织中山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纪检监察专题培训,今年以来,共培训4600余人,开展岗位练兵140余人次。对十八大以来办结案件处分执行情况、质量情况、问责案件办理情况开展“三合一”案件质量大检查,有效促进了队伍业务能力素质提升。二是实行跟班锻炼导师带教。按季度安排派驻(出)机构、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院校纪检监察机构、下级纪检监察组织干部到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部门跟班锻炼。今年以来,共调配跟班锻炼干部40余人次。三是开展专项督查调研。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开展“多个层面、若干重点领域”调研,对6个辖市区纪委监委开展专项整治、自身建设有关工作督查调研。市纪委书记亲自召集委机关8个专题调研座谈会,副书记分批召集派驻机构、国有企事业单位调研座谈会。干部监督室针对下转信访件开展驻点调研,发现存在问题5类9项,帮助基层办结信访件2件。今年以来,班子成员参加调查研究40余次,带头完成重点调研成果10个,委机关各部门完成1至2项专题调研任务,年底将组织优秀调研成果评选。

四、带头抓好责任落实,专项监督问责力度加强

一是加强警示教育。组织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两起案件通报精神》和《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教育管理监督有关精神》。组织观看市纪委拍摄的两部警示教育片《政鉴》《边界》。印发违纪违法纪检监察干部忏悔录、警示录。组织学习新修订的“六条禁令”、《违规打听、干预、请托、接触等事项登记报备规定》,对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社会交往提出要求,使纪检监察干部知敬畏、存戒惧、明底线。二是加强日常监督。制定《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一学习两整治”工作督查方案》,把“一学习两整治”作为特色工作纳入专项行动,在全系统开展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活动,监督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烟(卡)问题专项整治情况。印发《全市纪检监察系统严格执行〈常州市严禁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吃喝〉规定的通知》,开展《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使监督者必受监督,律人者必先律己。三是加强通报督查。坚持“系统化、项目化、品牌化”思路,突出目标导向、问题导向、任务导向,以“十大行动”88项重点工作项目为龙头,以八大类数据月度通报、季度督查为手段,促进党建考核、巡视整改相关指标要求推进落实。四是加强整改落实。把机关作风建设综合考评结果反馈意见整改作为重点内容,列入专项行动重点举措。认真落实省委巡视整改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今年以来,扫黑除恶专项监督问责纪检监察干部3人。

五、带头坚持严管厚爱,队伍日常监管持续加强

一是清单式规范化履职尽责。制定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第一责任人清单、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清单。制定《市纪委监委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清单》,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及时向省纪委监委和市委请示报告立案、处分、重大舆情处置等情况。二是严格执行议事决策两项规则。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常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议规则》和《常州市监察委员会议事规则》,始终坚持集体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体现民主科学决策,规范权力运行。三是真抓实管落实“一岗双责”。班子成员抓分管工作的同时抓好队伍建设,严格一级抓一级落实责任,实行常委参加分管室部会议制度。了解干部心理动态,关心干部健康成长,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今年以来,开展普遍谈心谈话350余人次,提醒谈话18人次。四是抓早抓小刀刃向内。常委会专题讨论干部监督工作,要求从严核查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即便查否也要提醒谈话。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进行分析研究,形成分析报告,研究信访举报规律,分析反映问题重点。实行函询提醒单制度,对函询情况进行抽查核实,提高函询质量。把握“第一种形态”,加强谈话函询、谈话提醒,坚决防止“灯下黑”。今年以来,共谈话函询纪检监察干部13人,谈话提醒2人,批评教育2人,通报批评2人,诫勉谈话1人,立案查处2人,其中副处职纪检监察干部1人,留置副处职纪检监察干部1人,为全省首例。党风廉政意见回复114人次。

2020年,我市专项行动主要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培养思想政治品格,深化落实主体责任。深化自身建设主体责任意识,班子成员发挥“关键少数”的表率作用和“头雁效应”,以上率下抓班子带队伍。二是加强业务能力培训,促进专业能力建设。加强组织管理培训、实战学习锻炼,培养干部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能力,促进综合能力提升。三是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深入贯彻执行“一套规程、五项机制”,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干部监督室谈话函询工作规程。严格贯彻执行“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江苏纪检监察干部“六条禁令”,严格禁止打听案情、说情干预、违规过问案件,下大气力“把队伍建强,干部过硬”,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为我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队伍保障。(洪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