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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武进区:为纪检监察干部上“廉政户口”
发布日期:2020-08-17   来源:武进区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我保证真实填写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组织监督。”这是常州市武进区纪委监委第一派驻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刘家安面对个人“廉政档案”填报时,作出的庄严承诺。

为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监委“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严防队伍“灯下黑”,武进区对全区203名纪检监察干部建立廉政档案,推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实现“精准监督”。 

建档全覆盖,按照“应建尽建、应纳尽纳”原则,面向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建立健全廉政档案。廉政档案除了填写干部个人简历、奖惩情况、家庭主要成员的基本情况外,还重点关注纪检监察干部家庭房产车辆状况、收入情况及本人配偶子女持有出国(境)证件情况、需要向组织说明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重要信息等方面内容。为确保每册干部档案都做到“内容全、资料齐、信息准”,要求每名纪检监察干部不得瞒报、虚报、漏报。

管理规范化,坚持“建管及时”“进出有序”原则,由干部监督室统一收集、建档、管理,实行专人负责,确保廉政档案管理安全。实行“动态监督”,对新调入纪检监察队伍的干部,在15日内建立廉政档案,当纪检监察干部职务调整或涉及个人信息有重大变化时,从调整变化之日起30日内收集更新。定期检查,随时补充材料,动态更新内容,全过程记录纪检监察干部个人廉政情况。

监督重实效。透过廉政档案精准“画像”发现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将廉政档案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考察、推荐、提拔任用、考核、评先评优重要参考依据,切实发挥好廉政档案在推进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纪检监察干部并不具备天然免疫力,不仅要主动接受监督,更要突出自我监督。”武进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为纪检监察干部建立“廉政户口”,是从我做起、严防‘灯下黑’的一项具体措施,也体现了纪检监察机关打铁必须自身硬,正人先正己的要求。”(马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