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 信访举报 >> 内容
常州市天宁区:三举措优化“不见面”信访模式
发布日期:2020-02-06   来源:天宁区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及省、市、区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可能造成的感染风险,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常州市天宁区纪委监委自2020年2月1日起暂停接待群众来访,并实施三举措全力优化“不见面”信访模式。

线上广泛宣传,引导群众信访“不见面”。利用QQ、微信群、微信朋友圈等网络渠道,转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市纪委监委关于暂停接待群众来访的有关通知,并在“文笔留青”微信公众号公布天宁区纪委监委暂停接待群众来访的通知,倡导信访群众通过来信、网络和来电等“不见面”信访的方式反映诉求。对部分重点上访人员,点对点线上宣传引导,确保疫情防控期间不发生越级走访。

线下畅通渠道,确保信访运转“高效率”。在严格落实疫情期间联防联控的基础上,信访室合理调配值班人员,由专人及时接收来信和网上信访,努力做到第一时间接收、第一时间梳理、第一时间录入、第一时间流转,确保渠道畅通,办理快速。对涉及疫情的信访举报开启绿色通道,根据“特事特办”和“立即行动”原则,第一时间转交相关地区和部门办理,迅速进行处置。

强化协调配合,推动矛盾化解“不停步”。由信访室牵头,加强与未办结信访件承办部门的协调配合,对因疫情因素而超期的实名举报件,督促其主动联系实名信访人,及时通报办理进度,争取信访人的理解和支持。对还未答复的信访件,在取得信访人同意的情况下,全部采取电话答复的方式进行反馈,否则一律延期答复。对尚未化解到位的事项或可能存在的不稳定因素,督促属地稳控部门主动联系信访人,探索通过“视频”“在线”等方式协调会办重点事项,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全区信访稳定。(俞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