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 信访举报 >> 内容
常州市天宁区:“三举措”学深悟透用好《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
发布日期:2020-03-18   来源:天宁区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常州市天宁区纪委监委坚守职责定位,迅速开展学习活动,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坚决把《规则》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进一步规范处理检举控告工作。

线上领学,原原本本学深规则。针对当前防疫局面,区纪委监委将《规则》全文及相关解读通过“文笔留青”公众号、微信办公群等线上平台,及时推送给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要求原原本本自主学。依托“学习强国”视频会议功能,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和案件监督管理室各推荐一名同志,结合自身工作分别就《规则》涉及内容进行视频领学,带领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规则》内容及要求,做到入脑入心。

交流互学,精精准准悟透规则。为进一步解读弄懂《规则》内容,该区纪委监委专门成立《规则》学习小组,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撰写并交流学习心得。针对《规则》施行后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由各科室带领科室成员分组研究,将研讨结果通过微信工作群的方式进行线上交流,不断加深对《规则》的准确把握和理解,增强贯彻落实《规则》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提高运用《规则》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

逐条研学,扎扎实实用好规则。该区纪委监委以《规则》为标尺,认真对标对表《规则》要求,逐章逐条、逐字逐句,深入检视在信访登记受理、分流处理、督办反馈、内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开展问题摸底和意见征求工作,列出问题清单。进一步完善信访室与案管室、纪检监察室等相关职能部门的衔接,深入比对《规则》中与该区现有检举控告工作流程及其他业务流程不一致的地方,对规定明确具体、能够马上执行的,立即执行;需要完善的,及时提出“立改废”的意见建议,切实保障《规则》落细落实。(俞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