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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三式督导法,让初信初访办理提速提质
发布日期:2020-06-17   来源:天宁区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近日,常州市天宁区纪委监委聚焦信访举报分流转办、办结时限、调查反馈等关键环节,实行链条式追踪、下沉式监督、销号式审核,着力提升全区信访举报办理质效。

链条式追踪,分流转办去向明。区纪委监委以信访室为起点,链条式串起案件监督管理室、监督检查室、承办室三个关键节点,每个节点间进行签收交接后,交接手续均通过链条回流至信访室备案。信访室根据链条回转的签收情况,准确追踪信访件转办进程,明确信访件最终承办单位,确保每个信访件分流过程情况,承办去向明,进一步提高信访举报分流转办率。

下沉式监督,按期办结效率高。针对受理、办理相互隔离,信访举报件容易积压等问题,区纪委监委组成信访监督专班,对转办基层的信访件开展下沉式监督。信访监督专班定期梳理开发区、郑陆镇、各街道纪(工)委在办信访举报件,选取部分超过一个月未办结或未有进一步处置的信访举报件,下沉至其承办单位,实地察看处置进度,听取处置计划,督促尽快调查办结,切实提升信访举报按期办结率。

销号式审核,调查反馈情况清。为进一步落实信访闭环管理的要求,区纪委监委采取销号式把关审核机制,严守调查结果和实名反馈两个出口。对受理转办的每一件信访举报,信访室均直接对接其承办单位,要求承办单位在拟结前,全部报信访室审核,经信访室或提请其他科室联合审核通过后,方可销号报结。对所有实名举报件,信访室根据承办单位提供的纸质反馈单及音视频资料,依次对反馈情况销号,全面提高信访举报调查反馈率。(俞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