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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武进区: 贯彻落实容错纠错机制 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
发布日期:2020-01-22   来源:武进区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感谢组织对我关爱,不仅给我容了错,还给我指出了存在的问题,今后我一定更加努力工作,不辜负组织对我的信任。”常州市武进区一名农村基层干部在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的先行先试工作过程中出现一定失误,于近日被予以容错。

近年来,该区纪委监委按照上级部署和要求,积极贯彻落实容错纠错机制,扎实推进开展容错纠错工作,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进一步调动和保护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绘制情景漫画,加大容错纠错宣传力度。2019年年初,该区纪委监委向全区征集容错纠错情景案例,从中选编出20个典型案例,会同组织部、宣传部绘制了《武进区贯彻落实“三项机制”情景案例漫画读本》,通过手绘漫画读本这一生动形象的载体,供全区各基层单位参照学习,增强了各基层单位和党员干部对容错纠错适用情形和认定程序的熟悉度。

制定实施细则,推动容错纠错深化落实。去年以来,该区纪委监委指导督促全区各基层单位按照中央、省委、市委相关文件及《武进区进一步健全容错纠错机制的实施办法》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容错纠错机制实施细则,进一步将省、市、区相关容错纠错机制规定细化实化,增强了操作性。

严格程序标准,及时容错纠错助推发展。在信访接待、线索处置、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等关键环节认真进行容错纠错审查,严格区分失误与失职、敢为与乱为、民主与专断、为公与为私等界限,确保在党纪国法允许范围内,对党员干部在推进重点工作或改革创新中出现的风险和失误进行容错纠错,让敢于担当、敢于创业的党员干部无顾虑、愿干事。

“我们必须在严格执纪问责的前提下开展容错纠错,对属于容错纠错情形的要及时纠正错误,对不属于的容错纠错范围的违规违纪行为要严肃处理,使党员干部感受到组织的关心、监督的严格和纪律的严明。”武进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钱叶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