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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3起安全生产领域典型案例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0-09-22   来源:常州市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1.常州市运输管理处货运与物流管理科科长杨益民收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礼品礼金问题。2012年至2017年间,杨益民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礼品礼金。2018年4月,杨益民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2.金坛区儒林镇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赵金生等人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不力问题。2018年6月,金坛区环境保护局工作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位于金坛区儒林镇的常州金坛环宇弹簧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未在专用库房中保存,且无危废标志标识,存在安全隐患。儒林镇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赵金生、经济和科技发展局安监助理尹逸明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还存在其他失职失责行为。2018年6月,赵金生、尹逸明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

3.钟楼区邹区镇商贸中心服务业科科长潘伟平等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力问题。2019年9月,位于钟楼区邹区镇的常州峰驰运输有限公司发生一起危化品硫酸二甲酯泄露事故。邹区镇商贸中心服务业科科长潘伟平落实监管责任不力,对邹区镇专业市场安全生产工作疏于管理。2020年3月,潘伟平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其他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