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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纪委监委:以案为鉴,开展旁听庭审警示教育活动
发布日期:2020-01-21   来源:天宁区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闭门“说教”,不如现场以案“说法”。近年来常州市天宁区纪委监委派驻区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积极探索廉政教育的新形式、新途径,组织归口监督单位党员干部旁听法院庭审,把警示教育移到庭审现场,让党员干部、国企员工“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精心选案。按照因岗施教的原则,依托法院庭审这一特殊平台,根据庭审案件的案发领域和案件性质,有针对性地组织相关系统的党员干部职工旁听庭审,先后组织国企高管、机关党员干部30余人次参加旁听了常州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原总工程师办公室主任黄飞鹤涉嫌受贿案和常州外轮代理有限公司原集装箱部经理蒋鑫涉嫌贪污、受贿罪案。

以案为鉴。在庭审现场,“零距离”目睹被告人的悔恨和家属的痛苦,深刻感受法律的威严,给党员干部以强烈的心灵震撼和思想警醒。“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筑牢思想道德和党纪企规防线,切实增强廉洁从业意识,提高明辨是非能力、抵御诱惑能力、拒腐防变能力,做到不越雷池一步,不踏红线一分。”一位领导干部在庭审现场感慨地说。

以案释纪。庭审后,区纪委监委派驻区财政局纪检监察组邀请具体承办案件的人员开展案件剖析,以案说纪说法、以案说责说德,用身边人身边事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要强化底线思维,守好纪律红线,不断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真正达到以案肃纪、以案促改的“治未病”效果,筑牢拒腐防变防线。(季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