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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纪委监委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深学细研《规定》 压实主体责任
发布日期:2020-04-26   来源:常州市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近日,常州市纪委监委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组织市人大机关、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分管领导和联络员集中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纪检组监察组负责人逐条逐句领学《规定》,就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遵循原则、责任内容、责任落实和监督追责等具体内容进行解读。最后,纪检监察组就各驻在部门如何结合本单位实际,抓好全面从严治主体责任落实提出了三点建议。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章赋予的政治之责,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既是政治责任、政治担当,也是政治态度、政治立场问题。要求各驻在部门党委(组)迅速传达学习《规定》,深刻领会《规定》具体内容和相关要求,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上下功夫,将党中央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要求贯彻执行到位。

二要学深悟透《规定》,扎实做好落实主体责任规定动作。纪检监察组紧密结合驻在部门工作实际,推动其制订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会,明确任务和时序进度,制作好责任清单、年度工作计划,切实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动作。

三要统筹协调推进,促进全面从严治党《规定》落细落实。要求各单位明确职责定位,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贯穿于单位业务工作全过程。当前,要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各项监管责任上下功夫;要在贯彻落实《规定》理清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思路上下功夫;要在强化内控机制防范权力运行风险上下功夫;要构建“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的态势,要在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避免发生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上下功夫,全面落细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杨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