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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认真学习新规定 贯彻落实新要求
发布日期:2020-05-28   来源:常州市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近日,常州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采取多种措施,认真学习贯彻《常州市纪委监委派驻市级机关纪检监察组工作暂行规定》(简称《暂行规定》),不断推动派驻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努力提高派驻纪检监察工作质效。

一是认真学习《暂行规定》。专门召开组务会,原原本本学习《暂行规定》,结合实际研讨交流,梳理形成工作重点,明确有关工作要求。通过学习,准确把握《暂行规定》精神,熟知牢记《暂行规定》要求,统一大家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是及时宣传《暂行规定》。召开驻在部门主体责任联络员会议,就《暂行规定》组织专题学习,逐条解读与驻在部门有关的内容,提出具体贯彻落实要求,为驻在部门更好地支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有利于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有机联动和同频共振。

三是切实落实《暂行规定》。该组根据《暂行规定》,修改完善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监督执纪工作的意见》,就驻在部门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备案报告等8项工作明确了具体内容和有关要求。同时,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和驻在部门党组(党委)管理的科级干部廉政档案等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切实把《暂行规定》要求落到实处。 (薛秀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