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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回访教育要坚持分类施策
发布日期:2021-07-14   来源:溧阳市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压态势下,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的同时,对犯错误的党员干部决不能“一处了之”,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精准施策开展好“回访教育”,做好执纪问责“后半篇文章”,促进情与纪的和谐统一。

将“有错干部”转变为“有为干部”,方式方法是关键。受处分人员对待处分的态度各不相同,有的产生“多干多错”的思想症结,消极懈怠一蹶不振;有的不能正视己过,偏执顽固对抗组织;还有的“破罐破摔”,我行我素越跑越偏……针对不同心态,不同症结,不同表现,要坚持“一把钥匙开一把锁”,精准施策,量身定制回访方案。

分级负责教育对象解决“谁回访”。坚持分级负责制,按照“谁处分、谁回访”以及班子成员回访市管干部的原则,将任务层级分解,可由案件审理室负责组织协调和综合指导,党风政风监督室全程开展监督,以确保回访教育实现全覆盖。分层明确教育内容解决“访什么”。在回访前,回访人员做足功课,提前熟悉案情,深入了解回访对象的思想动态和处分期表现,根据违纪性质和情节的不同,分别从宗旨意识、廉洁自律等方面明确教育内容,既谈思想认识、也谈改进方向;既谈经验教训,也谈理想情怀;既谈党纪法规,也谈家长里短。分类制定教育方法解决“怎么访”。回访教育不能“千人一面”,需要量体裁衣定制“私人套餐”。在回访中,工作人员不仅要直击犯错误党员干部的“污点”“痛点”,让其清醒地正视问题。同时,针对思想上的消沉,更要挖掘他的“闪光点”,分析他的特长优势所在,并与其推心置腹,共话酸甜苦辣,漫谈喜怒哀乐,努力寻求“共鸣点”,激发其干事创业的动力。

回访结束不等于教育结束,为了不流于“口头式”关爱,还应注重结果运用、聚合放大效应。可为受处分人员建立完整的记实档案,将思想状况、工作表现和整改实效等逐一归纳整理,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并及时向所在单位反馈,建议将其作为恢复党员权利、年度考核评优、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纪检监察工作本质上是做人的工作,开展回访教育,就是让党员干部在全面从严中感受到组织关怀的温度,在惩前毖后时体会到治病救人的初衷,将党纪国法化为内心遵循和行为自觉,增强担当作为内生动力。(葛琪、黄一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