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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强化“两书”运用落地有“声”
发布日期:2021-09-17   来源:常州市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常州市深入贯彻省纪委监委要求,健全纪律检查建议和监察建议(以下简称“两书”)运用工作机制,加强统筹督导、规范管理、整改评估、保障执行,切实提升“两书”运用主动性、规范性、精准性和实效性,确保“两书”落地有“声”。

一是落实要求“统筹调度”。全面落实省纪委通知精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两书”运用工作的通知》,建立健全“两书”提出、督办、整改、评估、反馈机制。市纪委常委会专题研究“两书”运用工作,制发半年度全市运用“两书”情况通报。定期开展辅导培训、督导检查,不断提升“两书”运用水平。

二是明晰职责“协作配合”。明确由法规研究部门综合协调,监督检查部门归口办理,办公室、审查调查、案件审理、信访、党风政风监督、案管、派驻(出)机构、巡察机构等职能部门协助配合等内容,切实解决“谁来管、谁来提、谁来督、谁来评”和时间频次等问题,推动“两书”规范精准运用。

三是明确节点“紧锣密鼓”。细化“两书”制发后的整改、评估以及反馈期限等时间节点,分为三个阶段,送达后10个工作日内报送整改工作方案,2个月内集中整改,原则上6个月后完成整改。

四是抓好评估“山鸣谷应”。紧紧抓住整改评估关键环节,确定9个方面评估重点,自查自评、初评和上会研究等3个环节,根据问题整改成效来划分“好”“较好”“一般”“差”4个等次评估结果,“较好”以上等次的,由重点监督转为常态化监督,“一般”和“差”等次的持续整改并视情追责问责,直至全部整改到位,确保“两书”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五是强化保障“余音绕梁”。建立健全“定期通报”“会商评估”和“追责问责”等三项机制,压实各职能部门在“两书”运用过程中的主体责任和被建议单位整改的直接责任,切实发挥“两书”在提醒纠偏、源头治理和标本兼治方面的作用,实现“发现问题、推进整改、成效评估、监督问责”的运用工作闭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