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 主责先行 >> 内容
江苏长荡湖旅游控股有限公司:全程监督,确保招投标工作公开透明
发布日期:2021-01-15   来源:常州市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近日,常州市金坛区召开河海大学常州新校区科技园(一期)项目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格预审会,确定了前15名投标单位的投标资格。

河海大学常州新校区是2020年江苏省重大项目,该项目落户金坛,为该区打造“科教创新明星城”,加快集聚高端人才和创新资源,创造了历史机遇。长荡湖旅游控股有限公司作为代建单位,自项目启动之初便以“最大决心、最高干劲、最实作风”为宗旨,自我加压、埋头苦干,确保新校区建成精品工程、廉洁工程。

该公司专门成立招投标联合监督组,严格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对开标、审查、现场抽取编号以及项目负责人答辩等环节进行了全程监督,确保资格审查全程监督无死角。

今年以来,该公司通过完善招标流程、强化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招投标过程。

对公司重大基础建设项目、市场化项目,采用委托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公开招标的方式发包。招标项目在相关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工作小组由分管领导、规划发展部(招投标中心)、工程建设发展部和计划财务部人员共同组成,且为3人及以上单数,确保落实好招标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在招投标监督工作中,施行全流程监督。招投标前,严格按照《江苏长荡湖旅游控股有限公司招标管理办法》要求把关前期准备工作,对招标范围、方式、资格要求等前期环节上,认真审核把关;招投标中,要求参与现场监督的人员,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程序和要求实施监督,不得随意更改招标程序、内容和方式;招投标后,实行中标公示制度,凡有异议和投诉,将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对违反招投标规定的坚决进行纠正。

同时,该区纪委监委派驻区财政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立足职责定位,在招投标工作中,重点围绕招投标过程是否按照招标计划和招标程序执行;招标人或评委会成员有无违反招投标工作纪律的行为;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文件是否会审等开展监督。

“我们严格规范招投标程序,加强对招投标过程的监督,将招投标活动的各个环节置于公开透明的环境中,有效约束招投标当事人的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保证项目建设质量。”该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邹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