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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日期:2021-09-17   来源:常州市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溧阳市昆仑街道物业办原副主任葛勋宏等人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18年9月,时任溧阳市昆仑街道物业办副主任葛勋宏等人,在外出学习考察期间,擅自改变行程,借机旅游。2020年11月,葛勋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有关责任人员受到相应处理。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应急管理局二级主任科员房峰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20年12月,房峰多次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2021年5月,房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天宁区红梅街道建设局工作人员陈健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品问题。2019年中秋节至2021年春节前,陈健在负责红梅街道辖区内的物业管理工作期间,多次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赠送的购物卡、香烟等礼品。2021年8月,陈健受到政务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