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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市委第十四轮巡察公告
发布日期:2021-04-27   来源:常州市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日前,十二届市委第十四轮巡察陆续完成进驻。本轮巡察将对市检察院党组开展巡察“回头看”,对市委政法委开展常规巡察,对溧阳市检察院党组、金坛区检察院党组、武进区检察院党组、新北区检察院党组、天宁区检察院党组、常州经开区检察院党组和溧阳市委政法委、金坛区委政法委、武进区委政法委、新北区委政法委、天宁区委政法委、钟楼区委政法委进行提级巡察(其中武进区检察院党组、新北区检察院党组、天宁区检察院党组、常州经开区检察院党组为提级巡察“回头看”),对溧阳市天目湖镇天目湖村、桂林村,溧城街道唐家社区、三和社区、庄家社区、共联社区,古县街道茶亭村,金坛区东城街道峨嵋社区、华胜社区、华兴社区、电胜社区,尧塘街道西华村、汤庄村、水东村,武进区湖塘镇东华社区、晓柳社区、何留社区、东升社区和牛塘镇卢家巷村、卢西村、青云村等21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提级巡察“回头看”。

根据计划安排,自2021年4月上旬至6月上旬,市委六个巡察组将进驻被巡察单位工作约2个月,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专门邮政信箱等,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9:00-17:00。依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有关部门认真处理。(市委巡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