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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新北区:“三项聚焦”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三年大灶”取得更大成效
发布日期:2021-08-17   来源:新北区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近年来,常州市新北区纪委监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央、省、市、区委决策部署,自觉履行纪委监委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大灶”取得更大成效。

一是聚焦压力传导,用活“加减法”。盯紧各类责任主体,在压实责任上做好“加法”,对照安全生产职责任务清单,将是否认真贯彻落实安全责任制、是否将解决问题落实到位、传导安全生产责任机制是否畅通等作为监督重点,督促属地和职能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北十堰“6·13”燃气爆炸事故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同时,有效运用“减法”,推动职能部门祛除繁冗的各类报表材料,精简会议文件,切实为基层减负,让一线干部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二是聚焦监督重点,打好“组合拳”。将安全生产工作、危化品巡视整改列入日常监督清单,定期更新监督内容及重点方向,紧盯消防安全、建筑施工、危化品、道路交通、冶金工贸、特种设备等事故易发多发的高风险行业领域,督促主管部门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加大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治理力度,重点围绕城镇燃气、大型节庆演艺活动、汛期安全等进行日常巡查走访,截至目前,已开展随机抽查、明察暗访、巡察监督32次,走访企业114家。发挥“团组工作法”优势,由区纪委常委(监委委员)担任团(组)长,贯通融合“四项监督”力量,通过定期例会、每周通报、联合会商等机制,实现日常监督闭环管理。

三是聚焦问题整改,用准“问责器”。打通与职能部门信息沟通壁垒,探索建立安全生产日常工作每周报、重点工作随时报、线索双向移送等工作机制,动态掌握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堵点,适时开展精准监督。上半年,跟进监督安全生产行政处罚260件、举报核查54件,针对2处新发现的违法违规“小化工”,督促属地职能部门对干部履责情况进行核查,并对整改工作进行“回头看”。今年以来,共查处安全生产领域案件2起3人。向有关职能部门制发督办单1份,督促完善建章立制、堵塞制度漏洞,切实提升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能力,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风险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