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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轨道公司:贯彻落实党内法规精神 聚焦监督“关键少数”
发布日期:2021-06-17   来源:常州市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近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以下称《意见》)全文公布。常州轨道公司党委、纪委及时跟进学习领会《意见》精神,以《意见》为指导,切实加强对“关键少数”的监督。 

一是以大的力度学习研讨。公司党委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意见》,全体班子成员逐字逐句对《意见》进行了研读和讨论,党委书记带头交流学习体会,强调要认真学懂、研透、用好《意见》。公司纪委(监察专员办)组织研讨会,按照《意见》要求,明确监督任务,抓好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落实。 

二是以实的举措整改落实。2020年底,市纪委监委向公司党委下发了纪检监察建议书,指出了“一把手”监督的问题。轨道公司坚持问题导向,在抓好纪检监察建议整改的同时,严格落实好《意见》中指出的“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监督的新要求、新路径、新方法。目前已印发《轨道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行为规范“八不准”》,从制度层面规范“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业行为。 

三是以强的担当细化深化。轨道公司纪委(监察专员办)根据《意见》要求,把“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监督作为重中之重,厘清职责任务,制定监督表格式清单,分层分类细化监督内容,扎实开展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确保《意见》落实落地,推动公司“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常态化、长效化,以严格的监督为常州轨道交通事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奚小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