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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应急管理局纪检监察组:发挥主体监督作用 抓好“监督的再监督”
发布日期:2021-05-08   来源:常州市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建议制定《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局机关大额资金使用管理,确保大额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范可能出现的廉政风险,为局党组决策提供前期保障”。近日,常州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应急管理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在市应急局党组会讨论大额资金使用时,在严格监督的同时精准指路。

日前,市应急管理局根据派驻组提出的监督建议,专门制定《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大额资金使用。派驻纪检监察组督促局机关纪委切实履行监督职能,关注了解所有处室资金使用情况,为党组做好决策进行事先监督,在其主动监督的基础上,进行“监督的再监督”。

4月,在党组会上,市应急局党组书记主动叫停两项未经局机关纪委先行把关的大额资金事项议题,要求由局机关纪委先行把关后再上会讨论。这既是局党组对落实主体监督责任的重视,也是派驻纪检监察组前期探索激发驻在单位党组(委)主体监督机制的成效。(庄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