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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用心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
发布日期:2021-05-31   来源:常州市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是派驻机构履行监督职责的重要抓手。近年来,常州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坚决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驻在部门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

一是坚持“函来函往”。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是干部选拔任用的一道重要关口,是荐优评先的一个关键环节。该组对驻在部门各类征求廉政意见的,一律要求以书面形式发《征求意见函》给纪检监委组,纪检监委组在综合审查以后,以书面形式正式回函给驻在部门,相应资料存档备查。函来函往,规范严格,彰显“驻”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二是坚持“四关合一”。对被征求意见单位或党员干部个人,综合分析信访举报、专项监督、审查调查、巡察及日常监督等多方面廉政信息,同时对于重要干部任免、重要荣誉事项,积极加强与驻在部门组织人事、督导审计、机关纪委等部门协同,全面掌握“树木”“森林”状况,注重整体分析,加强综合研判,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做到“关”“ 关”过关。

三是坚持“贵在日常”。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将重要事项报告、信访举报、问题线索、谈话函询、驻在部门机关纪委抄送(备案)件等纳入廉政档案,对廉政档案动态更新,通过夯实日常基础性工作,做厚文书档案,分类做细电子档案,为党员领导干部精准“画像”,保证回复工作高质量,确保所提意见全面、客观、准确。

该组在干部提拔使用、单位和个人评先评优等关键环节上严格把关,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伤评优”情况出现,截至到目前,共累计审查回复党员干部和单位党风廉政情况121次,涉及43家单位1651人次,提出否决意见9人次。(周康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