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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运用“活教材” 突出“警示性” 扎实做好违纪案件查处后半篇文章
发布日期:2021-11-30   来源:常州市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近年来,常州市纪委监委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在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加大对违规违纪问题查处力度的同时,深入贯彻上级有关部署要求,紧密结合检察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着力做好案件查处后半篇文章,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推动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引导检察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严格实施“一案双查”。坚持对因违规违纪被立案查处的案件,一律实施“一案双查”。首先,党组及领导班子进行检视分析,深入查找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主体责任上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完善工作举措,明确努力方向。其次,组织对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基层党组织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进行核查,启动问责程序。仅去年以来,就先后对1名基层检察院领导、1名市院机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实施诫勉谈话,责令1个基层检察党组作书面检查,对3个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

坚持“一案一通报”。案件查处工作一结束,纪检监察组迅速印发情况通报,既通报党员干部、监察对象违规违纪事实及处理结果,更深入剖析引发违规违纪问题原因及教训,并针对性提出强化纪律作风建设的具体要求,以案说纪、以案明纪、以案肃纪,督促各部门(单位)认真组织学习教育,使大家能更好吸取教训、引为镜鉴。

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市检察院党组对违纪党员作出处理决定后,所在支部必须及时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为确保专题组织生活会的严肃性、规范性,强化警示教育效果,纪检监察组主动会同市院机关党委(纪委)对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内容作出规范,要求严格按照党纪条规学习、宣布处理决定、被处理党员“现身说法”、全体党员对照检查、市院领导提出要求、支部书记作会议小结等“六步骤”实施,并对会议召开情况进行跟踪督促,确保不走过场。

集中进行廉政警示教育。纪检监察组在主动配合市检察院党组抓好经常性纪律作风教育及重大节日的廉洁教育的基础上,坚持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专题警示教育,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省检察院印发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报,梳理全市两级检察院近期发生的检察人员违规违纪违法案件,剖析检察人员在遵章守纪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主要原因,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全体检察人员不断强化纪律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黄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