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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干部须知三重“廉”
发布日期:2021-06-15   来源:金坛区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干部的考核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全面考核干部的德、能、勤、绩、廉。”于年轻干部而言,品德高尚、增长才能、勤恳敬业、注重实绩就体现在日常的工作与生活中。年轻干部须知廉有“三重”,加强对“廉”的认知与自省,做到时时思廉,事事思廉,保持清正廉洁的作风。

一重为“莲”,廉之象也。“莲”与“廉”在古人笔下形成联系,成为清廉的具象。莲花生长于淤泥却不染污秽,常涤于清水却不显娇媚,正是那清新高洁的君子形象。可人们却忽略了莲的花期短、花瓣易落,却仍然中通外直,缘何?“莲实有心应不死”。莲花不以外表的美丽而招摇,只为等待莲子的成熟回馈自然。不在意华而不实的花瓣,以清苦回甘的果实坚守着本心,此之谓莲心。年轻干部工作时间短、社会阅历浅,在复杂多元的社会中,贪腐的诱惑常披着华丽的外衣妄图腐蚀人们,年轻干部当如莲般向下扎根,保持不惧风雨的定力;如莲般抛去浮华,追求内心的成熟;如莲般时刻清醒,不以独美为美,将真心奉献给人民。如此,莲之爱,同予者众矣。

二重为“敛”,廉之度也。《说文》有注,敛,收也。敛为廉之尺度,张弛之间,敛为两意。有度时敛为慎,过度则敛财敛权。年轻干部应敛起物欲。物质性需要是本能,但盈满则亏、过度则贪,崇尚金钱、奢靡无度只是光怪陆离的幻想世界,是畸形价值观产生的思想深渊,面对利益诱惑,应“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慎欲敛欲,向贪腐输出正气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年轻干部应敛起权欲。当前,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可在公职人员队伍中,仍有少许错把“职权”当“特权”的老爷作风、衙门风气,年轻干部应在入职之初就树立“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的正确权力观,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慎独敛私,时刻牢记为民初心。

三重为“炼”,廉之心也。一念间的廉是选择,一辈子的廉是修炼,修炼的是一颗廉心。贪心是心间的恶念,宛若剑尖处有缺损,不以大火熔炼、钝石锤炼、冷水淬炼,就不能成为刺破恶念的兵器。年轻干部也是如此,倘若不修炼一颗廉心,在反复的磨难中炼去心中的杂念、将小我融入大我,就不能成为党和人民所需要的好干部。在百年党史中,不乏有“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的有志之士:革命年代,他们炼去私心,一心为公,在彼时剥削与腐败的旧社会中,完成了革命;新中国成立后,我党也始终保持反腐倡廉的自我革命,炼去贪腐,保持先进性、纯洁性。“廉不言贫,勤不道苦”,唯有守得住清白、经得住考验,方能炼得公心、廉心,廉洁奉公,行其所知。(刘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