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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廉线·码上监督”全面上线啦
发布日期:2021-10-27   来源:经开区纪工委监察工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为拓宽群众监督渠道,经开区纪工委监察工委上线“东方廉线·码上监督”,手机扫描二维码即可进行监督,实现监督途径从线下拓展到线上、监督效率从定时优化为实时、监督方式从被动转化为互动,形成“全天候、立体式、网格化”的监督格局。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分类建立台账,把问题反馈到相关部门,督促其限期整改。同时,定期进行数据分析,对“急难愁盼”问题进行总结归纳,推动开展集中治理,确保高质高效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经过前一阶段在遥观镇的试点工作,目前已正式在经开区全面推开!

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依规,按照管理权限分级受理: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公职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

对以下事项,不予受理: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送径解决的;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仅列举出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名称但无实质内容的。

进行“东方廉线·码上监督”享有以下权利: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涉嫌违纪违法的行为监督;申请与监督事项相关的工作人员回避;对受理机关以及处理监督事项工作人员的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提出意见;因监督致其合法权利受到威胁或者侵害的,可以提出保护申请;监督事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经查证属实的,按规定获得表扬或者奖励;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同时应当履行以下义务:如实提供所掌握的全部情况和证据,对监督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夸大、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不得损害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以及公民个人的合法权利;接受党组织、单位的正确处理意见,不得提出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要求;对反馈的处理结果等情况予以保密;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