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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1-10-25   来源:经开区纪工委监察工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4月9日至6月1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经开区检察院党组进行了巡察。7月2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经开区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6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落实上一轮巡察整改要求不够彻底”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对上一轮市检察院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逐项对照反馈问题结合本次巡察指出的问题,对理论学习不深不透、服务保障地方经济发展措施不多、个别干警政治意识、责任意识不强、党支部建设不够有力、从严治检有待加强、司法规范化水平不高等问题,进行深入排查,主动认领,制定计划及时整改。

2.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方面”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坚持学深悟透,增强政治学习系统性。及时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内容。院党组、各支部先后系统学习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中国共产党简史》等重点科目。8月30日下午,组织全体检察人员收听最高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辅导报告会。7月6日至8月4日期间,组织全体干警参加中国检察教育培训网络学院“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修班。认真组织参加“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高质量推进常州法治建设”课题研究活动,申报并完成课题2个。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研讨实践”活动,组织撰写征文、讨论交流,1篇征文入选常州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主题征文活动作品汇编。(2)深化学用结合,促进学习实效性。努力提升运用新思想谋划推动检察工作能力,积极转化学习成果。通过强化政治理论学习,进一步深化理念转变,提出树立同频共振、融合服务的大局理念,以“五大检察新理念”持续引领转变司法理念,倡导“精细精进精品”“开明开放开拓”的经检精神。进一步提高发展定位和具体目标,提出“两提升一争创一前列”工作目标,用新思想指导检察实践。(3)固化学习机制,增强学习规范性。健全“每月三学”制度,即每月开展党组会学习、中心组学习、部门或支部学习,及时跟进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精神、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先后组织开展党组会学习、中心组学习、部门或支部学习十余次。严格执行落实中心组学习计划,每双月开展1次学习交流,推动深入思考。通过每月内网发布学习内容,明确学习笔记要求,定期就记录情况开展检查。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出台《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分解方案》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明确主体责任、督导问责、阵地建管等4大方面26项具体任务,将责任压实到部门和具体负责人。召开党组会,专题听取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对下半年工作任务进行部署。加强新媒体管理,再次开展王立科流毒问题自查,对全体人员是否利用党员和检察人员“两种身份”开设自媒体情况进行排查。经排查,检察人员无开设自媒体情况。(2)强化涉检舆情管控机制。加强涉检舆情监控,一方面指定专人每天进行网上巡查。另一方面加强外部联动,借助区党群工作部、市检察院宣传部门专业软件和渠道,及时移送涉及本院的舆情信息。今年以来,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置涉检舆情2件。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级审批制度,内外宣稿件均由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分管宣传领导审批后发布,严防新闻宣传事故。严格落实本院《重大敏感案(事)件监督管理办法》,对办理的重点敏感案件逐案登记上报,制定风险研判和处置预案,未发生涉检舆情事故。组织政治部、综合管理部人员学习“三同步”机制和全国涉检舆情反面事例通报,着力提升研判处置能力。(3)进一步加强阵地建设。丰富本院检察文化墙,加快推进政治建设教育馆项目建设,打造检察人员精神家园。加强和改进检察宣传工作,围绕司法办案故事、检察干警先进事迹加大宣传力度,对5名检察人员事迹组织宣传,2个专业化办案团队在全市检察机关专业化团队办案故事讲述活动分别荣获二等奖。加强新媒体建设,推出《墩墩看检》系列短视频第7季,发布原创微信39期。依托官网、微信,及时更新检务公开信息内容,定期编发案释法普法案例,发布重要案件信息、程序性案件、法律文书、信息269条。

4.关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不严”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进一步规范公车管理。修订《公车管理办法》,将6辆公车纳入公务用车管理平台,组织各部门车辆管理员培训,加强对用车申请、轨迹监控、出场回场登记等全流程监管,实现车辆使用情况一键可查。组织部门对经开区公车管理规定、本院公车管理规定进行再学习,明确公车使用纪律要求。严格履行公务用车维修保养审批程序,依照经开区机关事务局规定,完善审批手续台账。修订本院公车管理规定,对两辆警车的维修保养单位予以明确,实行定点维保。(2)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规定,强化经办人员、财务人员审核责任,逐项审核发票、接待清单、审批单、菜单和公函,确保公务接待一票四单齐全。(3)进一步规范公务出差审批报销工作。严格执行公务出差差旅补贴有关规定,责令财务人员认真审核培训通知等报销附件,特别是培训主办方是否承担接送站,对参训人员的城市交通补贴严格审核把关。

5.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规范资金支付审批。严格执行资金支付“五级”审批制度,强化经办人、财务人员审核责任。修订本院《经费管理办法》,对票据格式进一步明确。举办财务报销小课堂,组织财务人员、各部门内勤学习财务报销规定,引导报销人员规范提供财务报销票据、附件等。参加市院财务互评互审会议,主动向市院和兄弟院学习取经,借鉴行装管理先进经验。(2)规范资产管理工作。修订本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完善登记、领用、调拨、处置等一套工作流程。组织部门学习新修订的管理办法,压实部门主体管理责任,提高资产管理意识。强化动态监管,针对部门和人员调动及时划转调拨资产;建立固定资产对账机制,检务保障中心每半年对全院各部门资产进行核账,确保账实相符。对采购的图书,建立登记领用制度,做到应登尽登、动态监管。加强废旧资产处置,对陈年遗留资产上报党组会研究处置。(3)规范工程项目管理。严格执行《常州市2021-2022年政府采购目标及标准》,对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服务,按规定执行政府网上商城、协议供货、比价、招投标等程序。今年7月,对合同到期的会务保洁、保安物业服务,通过区机关事务局委托招标代理方组织公开招投标,做到公开、透明、规范。(4)规范工会经费管理。组织工会委员学习《江苏省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加强与区财政局、区总工会的联络对接,及时掌握规范性要求。规范工会经费收入,按规定制作《工会经费预算申请报告》;对拨款性经费收入,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对使用现金结算问题,已开立网银账户,采用网上支付结算。(5)规范预算管理和合同管理。出台《部门预算管理办法》,成立预算编制委员会,强化预算工作组织领导,规范预算编制、审核、执行工作。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制定《合同管理办法》,建立合同签订、审核、履行、归档等全流程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合同管理规范性。

6.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压实从严治党管警责任。制定《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进一步明晰院党组、党组书记、班子成员和纪检组职责分工,细化具体任务。积极应对经开区对公检法派驻纪检组变革,重新调整党组分工,进一步厘清纪检组、检务督察职责分工。强化责任传导,各部门每季度向党组汇报“一岗双责”履职情况。(2)常态化抓好纪律作风建设。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回头看”为契机,持续推进顽瘴痼疾整治,出台《防止违反“三个规定”管理监督办法》、《关于规范检察人员职务外行为的规定》等文件规定,巩固教育整顿成果,促进长效常治。强化督查督办,对工作进度、制度执行等加强督查通报,为全院工作有力推进提供纪律作风保障。(3)强化廉政风险排查应用。结合四大检察和部门职能变化,对廉政风险点进行动态性排查梳理,并强化结果运用。依照《江苏省检察机关立体构建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工作办法》,加快构建立体化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明确办案组织、纪检监察、检务督察、案管、控申等部门职责,凝聚监督合力。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8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含基本完成的问题),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压实领导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加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组织领导,先后4次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学习传达上级精神。7月23日召开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回头看”动员大会,就持续巩固拓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开展好五个“回头看”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推进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7月26日召开教育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制定本院《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回头看”工作方案》、《对<省驻常指导组对常州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紧盯查摆出的顽瘴痼疾,压实18条整改措施。先后学习传达第二批教育整顿期间陈一新、娄勤俭等领导讲话精神、违法违纪典型案例通报。(2)常态化抓好日常教育,提高思想站位。扎实开展党史教育、政治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持续开展党史读书班、“青年学习时”、反面典型学习等活动。将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作为党组会、支部学习“第一议题”,组织集中收看实况转播、专题学习交流、“我与党旗合个影”活动。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先后举办专题党课、党史知识竞赛,开展“党旗在一线”结对共建、“党员在身边”志愿服务,派员参加红歌比赛、红色故事讲述。参加区党建联盟党史知识竞赛并获一等奖。组织学习全省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整治典型案例、王立科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通报,引导干警职工反躬自省、警钟长鸣。持续弘扬英模精神,开展身边先进选树,组织评选5名“党员之星”“贡献之星”。及时把握检察队伍思想状态,加大领导班子调研、谈心谈话频次,院领导下沉部门调研、谈心谈话9人次,教育引导检察人员持续筑牢政治忠诚,巩固教育整顿成果。(3)加大“三个规定”执行力度。出台《防止违反“三个规定”管理监督办法》,细化“三个规定”记录填报操作办法。持续组织“三个规定”学习宣传,以部门或支部形式对“三个规定”等再学习,引导全体人员全面如实填报。加强专项督察通报,每月定期督促填报,对上半年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进行通报。今年以来共填报36件次,比上年增长3倍。强化外部监督,向案件当事人随案发放“三个规定”监督卡40余张。建立退休谈话机制,对即将退休人员明确“违规经商办企业”等禁止性纪律规定。下一步将继续与全国第二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同步推进,持续开展五个“回头看”工作,重点做好党史学习教育、英模教育、警示教育、顽瘴痼疾长效整治等工作。

2

.关于“检察职责履行仍有弱项”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努力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为契机,全力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主动向区党工委专题报告贯彻落实《意见》思路举措,得到党工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聚焦法律监督短板,发挥办案效果指标作用,要求全市人均监督数要进入全市第一方阵,将监督责任压实到部门和每名员额检察官。经整改,业务数据指标连续保持良好态势,截止九月底,有31项指标位居全市前3。持续做优刑事检察,成立驻公安办案中心检察室,前移监督关口,优化繁简分流办案模式;与公安、法院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存疑不捕、不诉、退查未重报及公安机关撤回案件处理的若干意见》《关于规范量刑建议提出与调整的若干意见》等文件,健全监督机制。努力做优做强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与法院出台《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及协作配合十项机制》《关于建立企业破产处置“检法”联动机制的若干意见》,明确加强对虚假诉讼、破产案件、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的监督协作和公益诉讼线索移送。将行政检察职能与公益诉讼职能相剥离,与民事检察工作合并,理顺职能分工。(2)加快转变司法理念。常态化组织检委会学习高检院指导性案例,先后开展办案团队故事讲述、案件检视会、领导干部上讲台等活动3次,持续引导检察人员将“五大检察新理念”贯彻到具体司法办案中。坚持质效导向,要求办案质量、效率、效果等32项指标进入全市条线第一方阵,每月分析通报指标情况,对落后指标有针对性地采取整改措施。针对早期“案-件比”指标落后问题,通过查找问题根源、提前介入强化侦查指导、严把“延长”“退查”案件关等措施,“案-件比”指标已连续数月排在全市前列。(3)做细做精特色品牌。树立“干则一流,出则精品”理念,选取公益诉讼、未检等特色工作重点培育。公益诉讼工作在全市条线实现多个“率先”,在全省条线会议上作交流发言。未检工作持续深化“未爱花开”亲职教育品牌,新增31个亲职教育工作站,扩大了辐射面和影响力。公益诉讼和未检负责人获评全市“检察先锋”、区十佳政法干警、“江苏好人”等荣誉,团队事迹被学习强国等省级以上媒体报道。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持续开展“精准普法月月行”活动,开展送法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11次。(4)加强典型案例培育。加强案前筛选、案中培养、案后提炼,提升部门和员额检察官案例培育意识,有重点地选取效果好的案例重点培育。4起案件获评最高检、省检察院典型案例。(5)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和办案优势,利用综合研判报告、检察建议、关注函、提醒函等形式,向党委政府和相关单位提供意见建议,做好办案“后半篇文章”。先后形成《五年来全区犯罪案件分析及社会治理对策建议》等分析报告和意见建议8件。下一步,将做优做实民事检察和行政检察,持续推动“四大检察”充分协调发展;加强业务人员配比研判,通过调入、招考方式缓解人员紧缺问题;持续擦亮特色工作,加大对公益诉讼、未检等工作宣传力度。

3.关于“检察办案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着力提升办案素能。确定今年为“基础能力提升年”,聚焦司法办案核心素能,推出20项基础能力建设举措。开设“办案·实务·思考”讲坛,邀请全国检察业务专家等优秀检察官,作案件审查、刑事抗诉等授课2期。推行检委会小课堂常态化,青年干警为检委会领学高检院指导性案例1次。举办经检“22号课堂”2期,法学社成员利用业余时间,开展办案、工作感悟交流,在全院营造学习思考钻研氛围。6人次在全省检察公益诉讼勘验取证、全市民事检察、未成年人检察、典型案例业务竞赛中荣获标兵能手称号。组织各部门、办案团队“走出去”交流,先后赴无锡惠山区院、金坛区院等单位学习先进办案经验做法。(2)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加强案件质量评查,采取一周一通报、一月一分析、专项评查等方式,对办案不规范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共发布周报、月报13期,对量刑建议未采纳案件和刑事和解案件开展专项评查。开展案管小课堂,针对办案系统错漏乱填情况组织专题辅导,减少“低级错误”反复发生。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人民检察院诉讼档案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诉讼档案办结后三个月归档规定,对部门移交档案情况及时督促。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组织办案人员学习回顾办案回避制度相关规定,杜绝挂名办案。下一步,将持续用好评查通报、绩效考核等手段,对办案流程瑕疵等问题进行督促整改,促进办案规范化。

4.关于“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深化检察官“进网格”工作。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7月份,组织全体检察人员到横林镇镇西村,开展反电信诈骗讲座、慰问困难群众、上门走访问需等志愿服务,收集并反馈群众需求116个。依托“精准普法月月行”活动,在社区或网格开展民法典宣传等送法活动3场次,努力提升群众法治意识。(2)加大检务公开力度。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回头看”期间,通报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和“我为群众办实事”推进情况,诚恳接受社会监督。强化官网官微平台建设,及时发布检察门户网站、官方微博信息,对照省院《检务公开评价指标》,对各栏目内容查漏补缺、维护更新。检察门户网站在全省基层院(60人以下院)考核排名中位列第一。完善便民举措,在本院微信公众号设置案件信息查询、法律文书公开、办事办案指南等便民服务功能,加大网站便民功能的推广力度,提升网站知晓度和使用率。(3)进一步规范信访接待工作。严格执行高检院《人民检察院办理群众信访工作规定》,认真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共接收办理信访案件28件,所有案件均做到了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办理结果实体性答复。开展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回头看”专项活动,依据统一业务系统、网上信访2.0系统,对去年以来的信访案件进行“回头看”自查并形成报告,确保“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落实到位。进一步严明窗口接待纪律,将《信访工作规定》等制度上墙,提升规范意识。严格落实窗口接访人员规范着装、录入信访系统等规定,对审查办理的信访案件,严格落实书面答复或当面笔录答复办理结果。落实《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的意见》,发挥预警作用,提升办案效率。下一步,将依托精准普法活动,加大“检察官进网格”工作力度;依托官网官微,持续深化检务公开;进一步落实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

5.关于“四风问题仍未杜绝”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常态化推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工作。坚决杜绝以文件贯彻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等形式主义现象,弘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起草文件前充分开展调研,将上级精神与本院实际结合,并注重过程督促和成果检验,确保上级文件、会议精神在本院落实落地。如,认真落实省、市检察院基层院建设工作部署,结合本院实际制定《“十四五”期间推进“对标一流、争先进位”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开展基础能力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方案》等。(2)严肃整治“慵懒散”现象。紧盯“慵懒散”、规章制度执行不到位、纪律观念不强现象,综合采取教育引导、强化管理、督察问责等手段,明纪律、严要求、强管理。召开部门、支部会议,组织检察人员对本院请销假等各项规章制进行再学习。坚持抓小抓早,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强与部门人员谈心谈话,引导干警强化纪律规矩意识。纪检组依托每周办公会、每月院务会,对会风会纪、规范着装、上班期间“不务正业”问题进行通报提醒。强化检务督察力度和刚性,检务督察部门对检察人员着装、会风会纪、迟到早退等情况进行常态化检查,对不规范行为予以点名通报,并约谈部门负责人和干警。(3)严肃整治办案作风不实不细问题。以听庭评议、案件检视、评查通报、组织学习培训等方式,不断提升办案能力,优化办案作风。组织检委会开展远程听庭评议案件活动,对公诉文书质量、出庭规范、讯问、示质证及公诉人出庭表现等提出评议意见。第一检察部组织召开案件检视会,每位员额检察官和助理结合一年来被评查和通报问题,全面检视剖析,提出改进举措。速裁办案组对2020年以来刑事案件的评查扣分项进行汇总、梳理,对办案中常见、多发问题和扣分项进行提示,严堵案件评查“漏洞”。案管部门对每月案件质量情况通报的问题点对点,提醒到人,提升文书制作人员的责任心。下一步,将继续修订完善内部规章制度,提高制度执行力,对制度贯彻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对文书制作不严谨、办案笔录不细致等问题,对部门负责人和办案人员进行督促提醒。

6.关于“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提升统筹谋划发展能力意识。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管大局、把方向、谋发展作用,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结合区情、院情深入调研自身发展短板,明确今后一个阶段的发展定位、总体思路和具体目标。总体发展思路是:对标一流、争先进位,打造特色、做精做优,形成“干则一流、出则精品”的工作新常态。主要目标是:“两提升一争创一前列”,即提升影响力、提升贡献度、争创“五好”基层院,走在全省小院发展前列。制定本院“十四五”期间高质量发展意见和27项任务分解表,举办“筑梦有我、勇争一流”高质量发展我来谈活动,实施政治引领、精准履职、勇当先锋、作风锤炼、智慧管理五大行动。积极转变发展理念。丰富院训内涵,在原有“精细精进精品”基础,倡导“开明开放开拓”理念,提倡首创性、贡献度和精品化。(2)主动争取外部支持。针对检察体制综合改革、配套政策措施制定落实、基础设施建设等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院党组主动作为,采取专题报告、调研座谈等方式,积极争取区党工委、市检察院支持。先后对落实中央加强法律监督意见、解决“两房”问题、畅通检察人员晋升通道等,党组书记检察长多次向区领导汇报协调,推动问题解决。(3)规范党组议事决策。组织党组班子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本院《党组会议议事规则》《检察长办公会议工作规则》等文件,进一步把准党组会、办公会议事范围,对工程项目建设、重大经费支出、重要人事任免等,严格按规定提交党组会研究决定。规范党组会议事流程,会前及时征集议题、提前考虑酝酿,会上充分讨论、发表意见。规范党组会议记录和纪要,做到简明扼要、准确全面,充分体现讨论过程。下一步,将继续争取支持,努力解决检察体制综合改革、配套政策措施制定落实、基础设施布局整合提升等难题;进一步解放思想、对标找差,带队赴先进院交流学习,吸收先进经验。

7.关于“党建工作还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全面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制定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压实院领导、各支部和部门责任。7月份召开专题党组会,研究听取上半年党建工作情况,对推进下半年党建工作进行部署。出台《落实“两在两同”建新功行动开展“五强五促争先锋”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引导党员干部奋发进取、担当奉献。(2)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探索“融党建”模式,推进未检“检察暖阳”“法润民生”“公益诉讼守护美丽经开”等支部项目,培育“融党建”品牌。党总支工作在区机关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推进会上作交流发言,第二支部获评区先进党支部,两名支部书记入选区百名优秀书记汇编。(3)严肃支部政治生活。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检察长带头以党员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对其他班子成员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着力提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质量,党总支对各支部组织生活会材料进行把关,对准备不充分、谈心谈话不深入、相互批评不深刻的监督退回或者责令重开。检察长对班子成员自我剖析材料进行审核。(4)夯实党建基础工作。推进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提高支部书记上党课质量,支部书记党课稿件提交党总支审核把关。落实《支部工作一本通》季度检查制度,督促各支部记录规范完整。党支部换届改选和班子补选不及时问题已整改。下一步将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规定;加强党支部班子建设,开展支部书记、支部委员专题培训,组织各支部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严格落实院领导、支部书记上党课制度。

8.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加强干部队伍规划。对现有干部队伍人员结构、人才状况进行分析,形成分析报告,为下一步加强人才梯队建设提供参考。根据现有人员编制和明年新增空缺编制,及时上报检察人员招录计划,拟招录检察官助理1名。(2)人才培养。全面掌握干部日常履职情况,选拔1名中层干部进领导班子。(3)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选派3名检察人员分别到省院、市院、经开区锻炼,对2名检察人员进行换岗,积极组织参与跟班学习、法律共同体“同堂培训”等,增强队伍活力。(4)强化员额检察官管理。认真落实高检院《省以下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员额动态调整指导意见》《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员额退出办法》等规定,研究出台《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实施细则》,加强员额检察官动态化管理。完善员额晋升程序,按规定制定晋升方案,听取纪检组关于员额检察官廉政纪律意见。(5)强化政府雇员管理。指派3名书记员参加岗位技能比赛,注重与聘用人员沟通交流。下一步将根据考评办法测评检察官履职情况,促进形成“有进有出”“优胜劣汰”的管理机制;完善《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将聘用人员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挂钩机制,每年至少召开1次聘用人员座谈会,及时掌握思想动态。

三、尚未启动整改的问题

无。

四、

交办信访件办理情况

无。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

电话85585969;邮箱信箱常州市劳动东路22号,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纪检组、检务督察部门收;电子邮箱536280790@qq.com。


中共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