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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多措并举严守案件质量“生命线”
发布日期:2022-08-31   来源:天宁区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天宁区纪委监委以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为根本,坚持守正创新,多措并举构建案件质量责任共同体,促进案件质效稳步提升。

横向协同,全流程共同发力。制定《天宁区纪检监察机关案件质量“全链条”机制实施办法(试行)》,从线索受理、初核、审查调查到移送审理,坚持提前介入、个案补证等意见向审调部门和分管领导实行“双反馈”。以案件审理工作为纽带,实现与信访、案管等部门“双沟通”,同频共振、协同发力。对照《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及评分细则》,采取“日常+定期+专项+交叉”评查方式,推进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常态化,为案件质量提供“助推器”。

纵向贯通,一盘棋整体提升。坚持对上沟通,对提前介入、案件受理等重要环节认真履行集体审议、会商研判、征求意见、请示报告、备案审批等程序。今年以来,向市纪委请示报送疑难复杂案和重要事项5件,会商解决疑难复杂案件10余件。加强对下指导,每1个审理干部分别与1至2个乡镇(街道)纪委对接,依托日常审核把关工作进行个案指导,定期为重要问题“会诊”“把脉”。制定《纪检监察案件审理部门疑难问题答疑》3期,梳理板块纪(工)委办案中的难点和薄弱点,增强业务指导针对性和实效性。

内外联动,法法衔接更顺畅。加强与司法机关在职务犯罪领域的沟通联系,自觉接受司法监督,构筑共同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强大合力。严格遵守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程序规定,今年以来,商请提前介入职务犯罪案件2件2人。定期与法检针对疑难、复杂问题进行研讨会商,充分交换意见,形成共识,召开监检法联席会议3次。制定《列席检察官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会商暂行办法》等制度规范,明确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协作相关事项,推动法法无缝衔接。(周雄、王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