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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强化信访举报“前哨”作用 助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发布日期:2022-10-27   来源:溧阳市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你好,你是否反映过关于某某的问题?目前,你反映问题已经转交给被反映人所在的镇纪委办理,请耐心等待反馈。”近日,溧阳市纪委监委信访室工作人员向实名检举控告人反馈受理情况。这是溧阳市纪委监委制定出台《溧阳市纪委监委信访举报处置规程》后,进一步规范了信访举报受理、办理及相关工作规程,充分发挥信访举报的“前哨”职能,保障全市政治生态风清气正。

狠抓信访举报“源头”。持续畅通“信、访、网、电”四位一体信访举报渠道,信访举报部门负责统一接收通过来信、来访、12388举报电话等方式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的,以及其他机关、部门、单位转送的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对接收的信访举报,实行专人负责、当日拆阅、问题摘要、逐件登记,分析研判反映问题性质,区分业务范围内外事项,甄别重复件、贴牌件和无实质内容件,充分发挥信访举报“前哨”作用。

强化实名检举控告办理。提倡、鼓励实名检举控告,对实名检举控告优先办理、优先处置、给予答复,对受理实名检举控告,在收到之日起10 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并告知受理情况。承办部门在收到移送的实名检举控告材料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向检举控告人进行反馈,并与检举控告人签订“初信初访双向承诺”,在办结之日起15 个工作日内向检举控告人反馈,确保实名检举控告“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注重检查督办。信访举报部门每月对检举控告的办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经分管领导批准,采取情况说明、通报等方式督促整改。对属于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检举控告,有在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中存在明显违纪违法问题的,问题典型、群众反映强烈的以及其他需要交办的情形的,信访举报部门经分管领导批准,发函交办,切实提升信访办理质效。

做好来访接待和应急处置。信访举报部门做好纪检监察机关工作场所日常接访和每周三上午纪检监察窗口接访工作,听取来访人员反映的问题,受理业务范围内问题。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定期接访制度,落实疑难复杂信访问题领导包案制度。检举控告人到纪检监察机关工作场所了解调查进度或对调查结论不认同,承办部门会同信访举报部门共同接访,做好释纪说法工作,出现集体访、闹访、缠访等情况的,做好疏导处置工作,全力维护正常信访秩序。(芮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