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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紧盯突出问题整改 护航生态环境保护
发布日期:2022-04-28   来源:天宁区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常州市天宁区纪委监委立足职责定位,弘扬“马上办、务实干”的工作作风,紧盯突出环境问题,抓紧抓实生态环境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以有效监督守护绿水清山。

完善机制,明确重点。坚持“早谋划、早部署、早整改”的要求,第一时间召开监督工作部署会议,印发《关于强化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监督执纪工作的通知》,督促属地单位、职能部门压实自查自纠责任,聚焦国家、省、市环保督查交办问题整改等情况,全面核查前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对整改情况进行再排查、重点方面再加固、整改要求再落实。联合职能部门,对前期发现突出问题和督查关注的6个重点方面情况深入研判,细化各职能部门职责、检查标准,督促压紧压实“四方”责任,细化整改举措,坚决把整改工作抓细、抓实、抓具体。

靠前介入,全程督办。开展“嵌入式”监督,选派人员,全面参与前期调研,方案研究、现场处置和情况收集等工作,确保紧盯“节点”、直指“痛点”、不留“盲点”。联合区攻坚办、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天宁生态环境局等职能部门,通过现场查看、听取介绍、查阅资料等方式,“四不两直”对相关企业、畜禽养殖场、重点河道、污水处理厂等整改情况进行现场督查,不断强化监督检查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推动作用。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要求责任单位部分守土尽责、举一反三,防止问题反弹,切实巩固好当前的整改成果。对尚未完成的整改任务,要倒排时序,加大工作举措和帮扶指导力度,坚决把整改工作改到位、改彻底。

跟踪问责,严格执纪。对近年来反映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清理,梳理汇总建立专门台账,及时更新和掌握办理情况。有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个大局,实践运用“四种形态”,对环境保护领域的违纪案件做到无禁区、零容忍,确保按时全面完成整改任务。目前,全区剩余未整改问题13个,督促属地单位和责任部门定期报送整改落实情况,对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情形,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周小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