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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地铁集团纪委:不断健全完善“一把手”监督机制
发布日期:2022-06-29   来源:常州市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近日,常州地铁集团党委、纪委对去年印发的《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工作清单》进行修订完善,进一步健全完善“一把手”监督,构建“一把手”监督常态化机制。新制定的《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若干措施责任清单》中新增了措施14条。

在党委主体责任方面,要求不断完善党委议事决策制度,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加集团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招委会等重要会议,对纪检监察部门提出的问题必须核实答复后会议才能最后决策。制定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压紧压实“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职责,探索建立对集团主要领导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制度。

在纪委监督责任方面,要求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重点围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民主集中制、主要领导行为规范等方面进行监督,并提出书面整改建议。集团纪委书记负责对“一把手”个人重大事项进行合理性核查,发现“一把手”违反决策程序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对纠正不力的要向上级纪委监委反映。

在“一把手”自身方面,要求带头践行“我是一面旗 向我看齐”,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主动自觉接受监督。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个人重大事项上报上级党组织,并同步报集团党委,当发生变化时,须一个月内向集团党委报告。(奚小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