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 要闻 >> 内容
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审议通过巡察工作规划
发布日期:2022-06-10   来源:常州市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近日,市委书记陈金虎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讨论研究《十三届常州市委巡察工作规划(试行)》,强调要充分认识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性,高位推动巡察工作,配合做好巡视工作,推动构建上下一体的现代化巡察监督大格局。

会议指出,该规划是新一届党委落实巡察工作主体责任的“路线图”“任务书”,具有鲜明的政治性、责任性、实践性和系统性。十三届市委任期内,是市委巡察工作在新起点上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时期,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以规划为引领,不断推动全市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就做好十三届市委巡察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是在推动有效覆盖上展现新作为。规划以高质量全覆盖为目标,以提升巡察质效为主线,深刻阐述了政治巡察定位内涵、主要任务、价值取向、监督标准,给出了方法路径,充分体现了新一届市委巡察高质量发展要求,市委巡察机构要科学谋划全覆盖进度安排,做到数量与质量并重,进度与效果兼顾,深化创新实现全覆盖的组织方式,自觉跟进保障“国之大者”,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委中心工作,融入“532”发展战略一体部署、一体推进。

二是在落实工作责任上体现新担当。规划涉及面广,既体现了党委抓巡察的主体责任,也对各级党组织支持配合巡察,落实巡察整改责任作出具体明确,对巡察协作单位加强监督贯通融合,形成监督合力提出任务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规划的学习理解把握,把规划的政治要求、责任要求、任务要求、格局要求落实落细落到位。

  三是在加强自身建设上坚持高标准。规划的有效贯彻离不开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巡察队伍,全市各级巡察机构要以规划实施为契机,把学习贯彻规划精神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学深悟透精神、掌握精髓要义,指导运用实践,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断提高做好巡察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目前,市本级及各辖市区巡察工作规划均已出台,后期将根据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委巡视工作新精神,及时作出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