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 一线传真 >> 内容
常州市金坛区:创新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审理工作
发布日期:2022-12-26   来源:金坛区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今年以来,常州市金坛区审理部门把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融入案件审理工作全过程,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相统一,注重守正创新,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案件审理工作的影响,有力促进了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对标“实战”强内功。主动适应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和疫情防控责任体系调整等需要,紧扣防疫监督重点,强化审理业务内功。深入研究涉疫相关党纪条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围绕不服从工作安排、履职不力、泄露信息、违规售卖医疗防疫物资、不配合防疫防控工作等5大类9项涉疫违纪违法情形,整理典型违纪违法案例并汇编成册,进一步规范涉疫案件党纪党规法律法规适用,统一办案标准尺度,有效指导涉疫审理实践。

服务“一线”抓指导。充分发挥“室组地”联动合力,安排审理业务骨干强化对各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镇(街道)纪(工)委的对口联系,进行“点对点”业务指导,通过答疑反馈、在线指导以及在微信群推送学习材料等方式,及时指导解决疫情防控监督执纪执法。以开展案件内审员业务培训为抓手,主动搜集疫情防控监督工作疑难复杂问题,及时对涉疫案件党纪党规、法律法规进行业务培训和精准解读。截至目前,共接受涉疫咨询50余次。

创新机制方法重质效。坚持把吃透上情和摸清下情结合起来,积极探索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推行案件内审员工作机制的实践路径,依规依纪依法对案件质量进行移前内审,突出对案件质量的“嵌入式”监督、对办案期间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全过程监督,确保审理案件移得出。今年3月份以来,先后对3件案件处分决定执行采取电话宣布、邮递送达等方式并听取意见,对6件符合规定的案件在履行相关手续后由区纪委直接给予处分。

主动贯通协作强衔接。对疫情期间拟移送审查起诉的涉嫌职务犯罪案件,严格按照刑事审判的证据标准审理,更加主动加强与检察院、法院的协作配合,发挥案件会商机制效能,认真研究审核司法机关提出的反馈意见,及时解决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做到审查、审理、起诉“无缝衔接”。今年4月,主动与扬州检察机关对接一起省纪委指定管辖的行贿案件,在省纪委留置点通过视频方式协助扬州检察机关办理取保候审事宜并同步录音录像。

精准审慎问责见温暖。坚持涉疫案件一律优先审理,在对不服从疫情防控统一指挥、不敢担当推诿扯皮以及失职渎职等行为进行严肃问责处理的同时,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把是否有利于激励党员干部履职尽责作为重要考量,根据行为性质、事实情节、危害后果,准确认定责任,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提出处理意见。同步做好涉疫案件“后半篇文章”,关爱涉疫受到处理党员干部,鼓励引导受处分人员放下包袱、轻装上阵、担当作为,今年以来先后对3名干部采取从轻减轻处理,取得了良好的政治、纪法和社会效果。(魏本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