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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金坛区:着力做实做细处分决定执行“后半篇文章”
发布日期:2023-02-20   来源:金坛区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近年来,常州市金坛区纪委监委始终坚持把规范处分决定执行作为践行“三不腐”一体推进的重要抓手,持续深化以案促改,努力实现纪法有约束、教育有力度、关怀有温度,做实做细处分决定执行“后半篇文章”。

以刚性约束保障处分执行到位。严格按照纪法规定,在处分决定中明确处分影响期、职务职级变更、薪酬待遇调整等事项。2022年共处分104人,处分决定送达本人同时,及时抄送所在党组织、人事部门,监督相关单位按要求不折不扣执行到位。重点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委关于加强监督管理村干部处分结果运用的要求,监督落实受党纪政务处分的村干部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以量化的思维切实维护党纪政务处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以教育警示提高拒腐防变意识。努力实现违纪违法案例资源向警示教育资源的转变,力求推动纸上教训变为心中敬畏,防止案件“一查了之”。2022年,区纪委监委派员参加区公交公司警示教育工作会议,通报该公司原副总经理潘建平处分决定同时,现场宣读了潘建平本人的忏悔书,达到查处一个,警醒一片的作用。此外,精心拍摄警示教育片《越界》,通过对学校管理人员克扣侵占学生伙食费、国企人员损公肥私等典型案例的剖析和还原,教育引导全区党员干部以案为鉴,拒腐防变。

以暖心回访彰显组织人文关怀。始终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开展“精准式”回访教育,灵活采用走读谈话、电话回访、上门座谈等方式,分级分类对受处分人员进行回访,做实做细思想教育工作,让受处分人放下心中包袱,轻装上阵。2022年共回访受处分党员干部20余人。同时,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受处分人员,建议所在单位在影响期满后及时将其纳入干部选拔任用范围,展现党组织关心爱护的用人导向。(林佳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