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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3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23-11-08   来源:常州市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金坛区金城镇培丰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庄俊骗取项目资金问题。2017年,庄俊安排村委工作人员编造招投标及决算材料,虚增项目工程量,骗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资金45万余元,直接用于支付村零星工程款等。2023年5月,庄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责任人员分别受到相应处理。

新北区奔牛镇新市村原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吴亚平等人违规实施村级工程造成集体资产损失问题。2021年4月至10月,新市村未办理土地使用、工程立项审批等手续,违规占用耕地建设游乐场项目,在收到《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后,仍未停止违法行为,直至项目建成。后该项目被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责令拆除,造成集体资产较大损失。2023年7月,吴亚平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被责令辞去村委会主任职务,新市村党总支委员、村委会副主任沈芬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责任人员受到相应处理。

钟楼区邹区镇财政与资产管理局四级主任科员汤沁舒不认真履职导致超发失地农民保养金问题。2021年2月,龙潭村委上报某失地农民保障对象死亡信息后,汤沁舒未及时停发该对象的失地农民保养金。2021年5月,在村委发现并追回超发的失地农民保养金后,汤沁舒仍不正确履行职责,未将该对象死亡信息录入系统,致使其失地农民保养金超发至2023年4月。2023年5月,汤沁舒受到政务记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