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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日期:2023-12-29   来源:常州市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级主任科员蒋之咏违规收受消费卡问题。2020年至2021年,蒋之咏两次在春节前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的消费卡共计0.6万元。2023年11月,蒋之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金坛区档案馆原办公室主任、四级主任科员王建华违规收受礼品等问题。2017年至2021年,王建华多次在春节前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的香烟,折合共计0.6万元。王建华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9月,王建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影响期二年)、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一级科员,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新北区民生保障服务中心原副主任纪政委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问题。2019年至2022年,纪政委多次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宴请,部分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在春节、中秋节前。纪政委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11月,纪政委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影响期二年)、政务撤职处分,降为管理九级岗位,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天宁区农业农村局原四级调研员储力先、原四级主任科员周国良擅自改变公务行程借机旅游问题。2020年至2021年,储力先、周国良多次在公务出差期间擅自改变行程借机旅游,相关旅游费用在单位报销。2022年12月,储力先、周国良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钟楼区常州五星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吴建忠违规赠送消费卡等问题。2013年至2021年,吴建忠每年春节前违规向其他公职人员(另案处理,已判刑)赠送消费卡共计9万元。吴建忠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3年4月,吴建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