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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纪委监委机关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3-11-08   来源:天宁区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10月10日至12月1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常州市天宁区纪委监委机关进行了巡察。3月21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天宁区纪委监委机关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天宁区纪委监委高度重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3月31日,召开区纪委常委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部署要求,传达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天宁区纪委监委机关反馈会议精神和市委巡察办关于做好巡察整改落实工作的通知要求,统一思想,认领问题,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4月19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主动对照《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天宁区纪委监委机关问题清单》深刻剖析,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责任和措施,提出初步整改措施。同日,区纪委常委会研究讨论了《天宁区纪委监委机关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确定了59条具体整改措施。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凝聚思想共识。区纪委监委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把落实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提升各项工作的有利契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工作部署,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认识政治巡察的重要意义,深刻领会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内涵要义。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扎实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区纪委监委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地毯式”整改要求;主要负责人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推动职责范围内巡察整改任务落到实处。成立了以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吴涛同志为组长,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徐云波同志、周晓峰同志为副组长,其他常委、委员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齐心协力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三是明确目标任务,扎实推进整改。紧紧围绕市委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28个具体问题,对照检查、认真剖析,研究制定了59条整改举措,健全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逐一明确牵头领导、牵头部门、参与部门、整改时限和整改目标。在3月24日召开的全区纪检监察系统2023年度重点工作部署推进会上,领导班子成员均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详细动员部署,统一思想、务求实效。建立整改工作专班,每周一调度、每月一研究,统筹区委巡察机构、区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区管国有企业纪委、委机关各室及下属事业单位力量集中攻坚,全力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细落实。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止6月,共计24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 关于“理论学习不够系统全面”问题的整改。

一是认真落实区纪委常委会“第一议题”制度,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领导班子理论学习、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区纪委常委会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省市区委、上级纪委监委重要政策文件、会议精神。截止6月,开展学习6次。二是建立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使用学习专用记录本记录,经常性开展交流研讨。截止6月,开展“四重温四强化”“铸牢忠诚,坚守信仰信念”“严明纪律,坚守规矩底线”“挺膺担当,坚守初心使命”等主题研讨交流4次。

2. 关于“理论指导实践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一是领导班子成员走在前、作表率,坚持“一人一题”,确定廉洁村居建设、物业管理领域信访举报、国企领域腐败治理等6个调研课题。2月,赴苏州昆山参观学习廉洁村居建设工作。6月,赴武进、金坛学习交流专项治理、监督办案、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工作经验,计划年底形成调研报告。二是聚焦掣肘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问题,围绕监督办案主责主业,组织开展交流研讨4次,形成《推进完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要求落实机制的调研报告》《关于“谁来监督纪委监委,坚决防治“灯下黑”的调研报告》《监督促进优化营商环境实践与探索》《数字纪检监察的实践与思考》《增强属地吸附路径研究》等调研报告,指出存在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切实推动解决纪检监察工作中最现实、最突出的问题。

3. 关于“护航经济社会发展的监督手段不够丰富”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涉农资金项目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回头看”,对惠农惠民补贴发放、涉农项目资金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截止6月,查处违规违纪问题3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通报曝光1批1起2人。与区委巡察组联动,对团区委、区妇联等单位购买社会服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线索1条。3月29日,与区统计局联动召开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动员部署会,就专项治理工作进行部署。根据《天宁区行政执法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通报执法数据工作办法(试行)》要求,督促区统计局定期移送问题线索。二是转发省纪委监委“监督护航·助企敢干”监督二维码,对省纪委监委下转的问题及时督促办理。2月20日,成立服务营商环境专班。3月,明确5名工作人员作为全区10家营商环境监测点的联络员,收集意见建议类企业诉求7条,已反馈职能部门处理。5月,十一届区委第七轮巡察将全区优化营商环境专班牵头部门行政审批局作为巡察对象,巡纪联动精准发力,查找和解决营商环境方面痛点、堵点和难点。加大对营商环境领域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处置力度,发现营商环境领域问题线索8条,查处破坏营商环境案件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留置1人。根据市2023年度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红黑榜”,督促红梅街道、兰陵街道和天宁街道对30个“黑榜”问题进行整改。4月19日,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检查,针对相关单位整改不到位问题,启动追责问责工作。三是2月20日,制定《关于印发2023年度天宁区纪检监察系统重点工作专班的通知》,成立服务营商环境、专项治理、廉洁文化建设等7个工作专班,实施国企领域专项治理、廉洁村居示范点建设等14个重点项目,以专班化、项目化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4. 关于“协助区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还有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协助区委制定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深刻剖析相关典型案件违法犯罪特点和原因机理,形成剖析报告,提出对策建议,提交市纪委监委和区委,得到市纪委李文宏书记和区委许小波书记批示肯定。二是紧盯元旦春节、五一端午等重要节点开展监督检查。截止6月,已开展作风建设监督检查3次,制定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和工作提示3份。联合区商务局、区市监局、天宁烟草执法大队抽查烟草零售户、大型超市43家。联合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对全区8个板块开展2轮专项督查,重点检查其公务用车、机关内部食堂使用管理情况;联合区财政局、审计局、组织人社部门抽查相关单位财务凭证70余本,发现不规范问题2个。三是元旦春节、五一端午前通过企信通发送廉政提醒短信1800余条,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吴涛约谈区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督促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杜绝“节日腐败”。制发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4批,通报曝光典型案例9起16人。

5. 关于“牵头区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一是建立健全反腐败协调机制。3月,印发《关于调整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的通知》,明确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形成区纪委监委牵头,区委组织部、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协同配合的反腐败工作格局。二是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3月2日,召开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6家单位交流发言,明确各成员单位反腐败协调工作具体负责科室和责任人员,成立工作联络群,加强日常反腐败工作联系协调。加强案件会商会办。强化与法检两院和公安机关沟通协作,针对疑难问题及时会商,今年来牵头召开监公检法联席会议8次,促进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

6. 关于“聚焦重点领域、重点部位监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部署开展区管国企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4月7日,印发《区管国企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治理内容、工作举措及相关要求。5月10日,召开区管国企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动员会。5月16日,组织召开区管国有企业警示教育大会,集中组织收看警示教育片《代价》。5月25日,召开国有企业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现场监督检查部署会,围绕区管国企2019年至今投资建设的185个工程项目进行研判分析,就重点问题作深入了解。开展国有房产出租出借专项监督。3月24日,印发《天宁区国有房产出租出借专项监督工作方案》。5月,督促2个区管国企全面排摸房产底数,并做好自查自纠,区纪委监委对自查情况进行研判分析,开展实地走访,发现个别资产被占用、个别资产出租租金明显偏低且租金10年未增长等问题,目前正在有序推进中。二是健全国企监督体系。1月20日,经区委研究决定,分别成立天建集团、城发集团纪委,选优配强8名纪检监察干部,通过集中培训、跟班学习等方式,提升国企纪委干部政治素质业务能力,严把干部政治关、能力关、廉洁关。三是深入剖析近年来查办的国有企业相关职务犯罪案件,形成剖析报告。针对案件暴露出国有企业干部教育管理缺失、风险防控措施不力、内部监督制约弱化等问题。6月5日,制发《关于健全国有企业内部运行管理体制加强廉政建设的监察建议》。6月6日,印发《关于常州天宁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加强规范化管理和廉政教育的监察建议》,督促加强纪法教育、健全内控机制、强化监督检查。

7. 关于“紧盯‘关键少数’监督不够彻底”问题的整改。

一是今年以来,派驻纪检监察组对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成员、重点岗位人员等进行主动约谈82人次。计划年底提请区委书记集体约谈区委常委会成员,督促坚决落实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二是开展专项监督。对区管国有企业领域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2月28日,印发《区管国企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3月24日,出台《天宁区护航“常有优学”专项监督工作方案》,将专项监督工作与问题线索查办工作同推进同开展,强化自查自纠,全过程抓紧抓实,切实做到履职尽责、精准监督,打造清廉采购、清廉就学、清廉校务。三是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做细做实对党员干部经常性监督,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更大功夫。截止6月,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处理68人次,其中运用第一、二、三、四种形态分别占50%、35.29%、2.94%、11.77%。三是十一届区委第六轮巡察,区委巡察组对5个区级机关部门开展政治监督,紧盯被巡察单位“一把手”履责情况,形成《区管党组织“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问题清单》,提交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书记专题会审议,反馈被巡察党组织要求加强整改,进一步推动党员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

8. 关于“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开展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区委常委会分别于2022年11月12日、11月28日,组织学习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相关制度文件,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就文件内容向区委常委会作专题汇报。区委书记专题会议、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主要领导就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相关文件精神提出要求,强化责任闭环、拧紧监督链条,做细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2023年4月28日,区委出台《关于加强区委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实施办法》,进一步压实巡察整改责任和日常监督责任。二是派员参加巡察反馈会,列席被巡察单位专题民主生活会,对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截至6月,共参加巡察反馈会4次,列席4个单位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被巡察单位整改方案、整改进展情况等报告进行审核,发现问题书面反馈被巡察单位。截止6月,共审核9份整改材料,反馈问题11个。三是区委巡察办制定《天宁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十步工作法”》《天宁区委巡察整改成效评估指标体系》,为开展整改监督检查及质效评估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十一届区委第六轮巡察,巡察组针对被巡察党组织存在的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等问题,形成问责线索报告。5月19日,针对区残联巡察整改走过场问题,给予区残联主要负责人诫勉谈话处理,督促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抓牢抓实整改工作。

9. 关于“专项监督深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护航“常有优学”专项监督、国有房产出租出借专项监督、国有企业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等5个专项监督。3月,制定并下发专项监督工作方案,联合区教育局、区国资办和区人社局分别召开动员部署会,明确职责任务、部署专项工作。4-5月,督促相关单位做好专项监督自查自纠工作。二是通过台账查阅、现场检查等方式,深入排查问题线索。督促区财政局2023年“五一”端午期间开展“四风”问题专项督查,对相关单位津补贴、奖金发放情况和“三公”经费开支、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督查。联合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对国有房产出租出借、国有企业工程建设领域等专项监督中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开展实地监督检查。5月11日,与区国资办联动对2个国企上报的国有房产出租自查情况进行检查,现场反馈问题、督促整改。5月25日,与区审计局联动进驻两个国企,重点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重要材料设备采购和成本控制、工程款支付等合规情况进行检查。截至6月,教育领域立案3人,给予党纪处分1人。三是开展涉农资金项目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回头看”,对惠农惠民补贴资金发放、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方面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推动专项治理发现问题整改到位、问题线索处置到位。截止6月,2022年涉农资金项目管理问题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已全部处置到位。对公共停车收费领域突出问题进行再监督再检查,发现并推动解决问题2个。

10. 关于“监督执纪形成震慑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6月1日,督促天宁城发集团召开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6月5日,印发《关于健全国有企业内部运行管理体制加强廉政建设的监察建议》。6月6日,印发《关于常州天宁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加强规范化管理和廉政教育的监察建议》,督促建章立制、补齐漏洞。二是4月7日,天宁城发开展廉政教育专题学习会,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5月16日,组织召开区管国有企业警示教育大会,集中组织收看警示教育片《代价》。5月29日,组织开展“以城发之力书写新时代‘廉洁答卷’”“加强天宁城发账务和金融风险管控”主题学习。

11. 关于“警示教育不深入”问题的整改。

一是用好用活监察文化馆、区青年党员干部主题教育馆等廉洁文化阵地,加强运营管理,共建共享。截至6月19日,监察文化馆接待291批次,共计10400余人次,承办警示教育活动35场。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协助区委召开全区警示教育大会,集中组织收看警示教育片《代价》。督促各部门、各板块分层分级常态化组织警示教育,观看《代价》《偏航》。截止6月,已开展警示教育活动36场次。协助区委召开2023年度新任领导干部集体廉政谈话会,区委书记对63名2022年以来新提任科级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并观看警示教育片。5月10日协助区委召开机关作风建设大会,播放《一言一行皆作风》专题片,曝光作风典型问题,督促持之以恒推进机关作风建设。二是及时通过微信公众号“文笔留青”向社会通报典型案例。截止6月,通过微信公众号“文笔留青”向社会通报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2批5起。三是加强日常警示教育,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12人次,紧盯年节假日节点发送廉政提醒短信3000余条,进一步警钟长鸣。督促发案单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批评和自我批评。

12. 关于“派驻监督质效不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对派驻机构的业务指导,定期召开派驻工作例会,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加强委机关与派驻机构之间的干部交流轮岗,选派2名有办案经验的干部到派驻组工作,破解派驻力量薄弱问题。二是用好派驻监督“组组、片组、室组”联动工作法。2月27日,制发《关于建立片区协作机制的办法(试行)》,定期召开片区协作会议,统筹推进案件查办和监督检查等相关工作,提升派驻监督办案能力水平。截止6月,派驻机构立案4件,同比增长100%。

13. 关于“规范化建设还需提升”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党员受到刑事处罚情况进行全面排摸,并对案卷进行严格审核,对案卷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更正。加强案件质量评查,落实乡案区审工作要求,提高文书制作规范化水平。二是制定《天宁区行政执法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通报执法数据工作办法(试行)》,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常态化沟通,及时移送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法数据。三是配合市纪委监委开展措施使用规范监督检查工作,并将检查情况反馈整改。制作《天宁区监委调查措施权限一览表》并下发执行。四是常态化开展走读式谈话和留置谈话安全检查工作,对乡镇街道的走读式谈话进行安全检查2次。

14. 关于“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严格落实议事规则,规范常委会议记录要求,使用常委会会议记录专用笔记本,全面真实反映领导班子成员对议决事项的意见、建议,完整体现会议议题及讨论过程。严格落实好审核把关。会议记录整理完毕后,逐级提交领导班子成员审核把关、签字确认。

15. 关于“日常工作不严谨”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文件文稿审核制度,由发文部门撰稿,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逐级审核把关,提升办文质效。严格落实专人负责制。由专人负责公文办理流程跟进,加快公文办理速度,确保批复及时。

16. 关于“日常财务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针对反馈意见指出的“合同未盖公章”等具体问题,实行差旅费事前审批制度,事前填写《出差审批单》。修订完善委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日常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报销流程、合同手续、采购管理。

17. 关于“经费支出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修订完善委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对于不规范的票据和附件不齐全的一律不准入账。规范经费支出与现金使用范围,不在行政经费中列支工会费用,讲课费转账支付并申报个所税。

18. 关于“谋全局、促发展的能力还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区纪委常委会加大对于事关全局的长远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重大工作部署、重大改革措施等纪检监察工作发展方面的研究讨论。2023年以来,对2022年度区纪委监委对下党建考核、十一届区纪委三次全会报告、区纪委监委教育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省委巡视整改和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干部人事等方面重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二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研究。5月6日,区纪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学习《天宁区党委(党工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并部署贯彻落实的具体举措。

19. 关于“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议事规则,确保“三重一大”事项均由常委会讨论决定,杜绝重大资金使用未上常委会讨论的情况。

20. 关于“干部队伍建设不合理”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对干部队伍的分析研判和系统谋划,进一步加强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今年以来共提拔调整干部18名。持续强化派驻(出)机构力量配备,提拔调整2名具有监督检查和审理工作经验的同志担任派驻纪检监察组副组长。二是实施素能提升行动,赴西北政法大学举办素能提升培训班。精心打造的干部学习提升交流平台,开展“我的业务我来说”纪检课堂,由委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分别选题开讲。在组织旁听庭审活动前进行实例讲学,在全区纪检监察系统掀起业务学习热潮,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水平、增强履职本领。

21. 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扎实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规范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在讨论干部任免问题时,将会议内容、表决方式、领导班子成员的发言、表决意见及主要理由、表决结果等情况如实记录在专用记录本上,在区纪委常委会讨论干部工作时,监委委员参加会议,不发表意见和进行表决。

22. 关于“个别干部档案不完整”问题的整改。

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按照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集体研究、公开公示、任前谈话等干部选任各环节程序,规范全程纪实等台账材料的收集整理,切实把好选人用人关,不断提高干部选任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截止6月,共对提拔调整的4批次19名干部的档案进行了梳理完善。

23. 关于“基础性党建工作还有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一是规范化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今年年初按要求开展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并进行党员民主评议,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今年已组织开展“四个重温”“严守纪律铸忠诚,砥砺前行担使命”等主题党日活动,领导班子成员在各自所在支部带头上党课5次。扎实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结合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要求,加强对各支部党务工作的督促检查。二是建立健全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制度,做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随时谈,部门负责同志定期谈,新任职新交流干部任前谈,将干部监督工作抓在经常、融入日常。截止6月,已进行全员集体廉政谈话2次,个别谈话35人次。

24. 关于“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方面”问题的整改。

一是精准制发纪检监察建议,督促案发单位深挖病根,补齐制度短板,消除监管漏洞,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截止6月,制发纪检监察建议14份。二是加大对教育、殡葬领域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力度。截止6月,教育领域已立案处理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人。殡葬领域已立案处理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对需追责问责的严格按要求启动问责。截止6月,全区共问责4人,问责党组织1个,其中党内问责处分1人。三是认真落实省委巡视整改牵头事项,涉及4方面问题共13条整改措施。聚焦市委巡察反馈的28个问题,确定59条具体整改措施,并形成了巡察整改方案。区委常委会已专题研究巡视巡察工作1次。将巡视巡察整改情况纳入区委常规巡察监督内容,体现到每一份巡察报告。今年以来开展的5个区级机关部门的常规巡察,均把上轮巡视巡察整改情况写入巡察报告。延伸落实巡视整改交接单制度,干部任前谈话中提醒相关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及时做好整改任务交接,持续落实整改责任。5月23日,协助区委召开全区新任职领导干部集体廉政谈话,会上明确要求“新官”要理“旧账”,切实做好巡视巡察整改,压实“接力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工作见底到位。列席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4次,对9家被巡察单位整改材料进行审核,反馈问题11个,进一步强化整改日常监督。针对被巡察单位落实巡察整改不力问题,问责1人。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止6月,共计4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仍需深化整改。

1. 关于“督促下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末位的单位开展约谈。4月26日,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吴涛分别对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末位的街道党工委书记、纪工委书记,进行约谈提醒,督促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二是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问题较为突出的党组织的监督、指导。5月25日,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吴涛约谈开发区、镇、各街道纪(工)委书记,强调聚焦主责主业,坚决落实监督责任。截止6月,制发纪检监察建议14份。

下一步举措:

一是进一步推进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督促指导,适时开展约谈提醒,确保基层履职到位。二是督促相关单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

2. 关于“推动健全完善制度还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大纪检监察建议制发力度。督促案发单位深挖病根,补齐制度短板,消除监管漏洞,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截止6月,制发纪检监察建议14份。二是加强对纪检监察建议落实情况的跟踪问效。督促天宁经济开发区制定《退地农民保障金发放工作制度》《退地农民保障金发放流程图》,确保资金不漏发一人、不多发一笔。

下一步举措:

督促相关科室、单位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并加强跟踪问效,确保纪检监察建议落实到位,推动形成长效机制。

3. 关于“监察员办公室工作成效偏弱”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化片区协作机制。2月27日,制发《关于建立片区协作机制的办法(试行)》,明确1名分管常委(委员)负责,1个监督检查室(派出监察员办公室)牵头,1个审查调查室、3个派驻组、4个基层纪(工)委、1个国企纪委参与的协作机制。月度召开片区协作会议,统筹监督办案力量,研判相关线索。截止6月,已召开8次工作例会。二是打造廉洁村居示范点。2月初,现场选址踏勘、初步选定廉洁村居建设改造场地范围。2月底,组织赴昆山参观调研廉洁建设,座谈交流经验做法。4月确定廉洁村居示范点建设方案,确定工程实施项目和预算。截止6月,已报批通过采购计划。   

下一步举措:

持续跟进廉洁村居示范点的建设。每月进行调研,了解进度情况,确保10月底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4. 关于“监督力量调配不够科学”问题的整改。

一是选优配强派驻工作力量,已选派2名有办案经验的干部到派驻组工作。二是出台《关于建立片区协作机制的办法(试行)》,整合监督力量,增强监督的精准度和有效性。深化片区协作机制,用好派驻监督“组组、片组、室组”联动工作法,进一步整合力量、提升本领。

下一步举措:

进一步加强与相关板块党(工)委沟通协调,结合基层纪(工)委工作实际,督促尽快配备纪(工)委副书记。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经过三个月的整改,区纪委监委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下一步,将继续贯彻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市委巡察要求,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以高标准、严要求、实举措全力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确保巡察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牢固树立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时刻保持“赶考”的清醒和坚定,忠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使命任务。深刻认识巡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落实,以“巡察整改永远在路上”的决心将整改工作一抓到底,切实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的强大动力。

(二)进一步明确整改任务。坚持整改劲头不松、力度不减,

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针对已整改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针对未完全解决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

(三)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不折不扣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明确“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工作人员”职责要求,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坚持刀刃向内,定期开展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督查,杜绝巡察反馈问题再次发生。对整改落实不力、问题比较突出的相关责任人,强化追责问责,以最严的工作举措、最硬的工作作风巩固巡察整改成效。

(四)进一步深化标本兼治。在抓好整改的基础上,更加注重治本、预防,着眼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针对性地制定、修改和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不断提升工作精细化水平。在完善健全制度的基础上,加强督促检查,跟踪问效,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地生根,见到实效。

(五)进一步提升工作质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市“532”发展战略和区“3511”工作部署,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中央、省、市、区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教育整顿结合起来,与做好主责主业结合起来,提升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努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19-86645498;邮政信箱:常州市天宁区竹林北路256号1805办公室;电子邮箱:tnjwbgs@126.com


中共常州市天宁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