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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举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辅导讲座
发布日期:2024-03-20   来源:常州市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为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学习贯彻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部署要求,2月27日上午,市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邀请市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室副主任、副教授董丽英讲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辅导讲座,进一步推动市检察院机关全体检察人员准确把握《条例》修订的主旨要义和具体内容,增强遵规守纪的自觉,以严明的纪律强化履职尽责。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兴生出席会议,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彭剑锋主持辅导讲座,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含天目湖地区院)全体检察人员参加专题辅导讲座。

 

会上,董丽英副教授以《以自我革命精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中纪委三次全会精神解读暨党纪条例学习》为题,围绕中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和新修订的《条例》,从组织的角度(从自我革命的战略高度承担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从个人的角度(对党忠诚、对人民忠诚)进行了全面深入的系统阐释和深刻解读。辅导讲座内容详实、重点突出、分析透彻,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实践深度,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准确把握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新部署新要求,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会议指出,市检察院机关全体检察人员要始终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坚决落实“九个以”实践要求,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检,恪尽职守、担当尽责,推动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检察队伍,确保检察机关更加有力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会议就市检察院各级基层党组织进一步深化市检察院机关党纪学习、强化纪律意识、筑牢思想防线,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持续深化学习《条例》,加强学思践悟。要充分认识学习贯彻落实新修订《条例》的重要意义和抓好贯彻执行,与学习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相结合,与全国、全省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新部署新要求结合起来,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的政治素养和拒腐防变能力。二是要坚持严管厚爱,推进纪律教育常态化。要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检主体责任,深刻理解和准备把握《条例》的内涵要义,巩固拓展主题教育和深化做实教育整顿成果,持续强化经常性纪律教育,把全面从严管党治检落实到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建设中。 三是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要突出严的基调深化党的纪律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纠治“四风”,进一步完善一体推进“三不腐”、防治“灯下黑”机制,严格遵守各项廉洁自律要求和党的纪律红线,以自身净确保自身硬,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公正高效廉洁行使,为全市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胡烨)